工作职责:
1、领导全镇共青团工作;
2、领导全镇少先队工作,对全镇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3、参与制定并负责实施青少年事业的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
4、负责做好青年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活动,教育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培养挖掘青年人才。调查研究青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加以解决;
5、组织带领全镇团员青年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关心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7、负责全镇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干部和队伍建设;
8、负责完成党委、政府、团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构负责人:团委书记 李猛
工作人员:彭越
办公电话:0564-2775050 (因花园镇共青团委办公室无固定办公电话,故统一采用党政办电话联系,特此说明。)
办公地址: 花园镇北街政府大院一楼右边第三间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