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请各地民政部门切实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当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列为2026年度全省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的重要宣传内容。有关宣传解读、教育培训等情况,请一并写入宣传月的书面总结报告中(书面总结报告相关要求详见省民政厅此前印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现将以下4条链接予以公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7516.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604/t20260430_454303.html
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解读社会救助法(法治日报)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6-05/06/content_9383505.html
4.社会救助法四大看点解析(新华社)https://www.mca.gov.cn/n152/n166/c1662004999980010550/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