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是农民个人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2.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
3.补贴的农业机械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省级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主要补贴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四大粮食作物作业机械。
4.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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