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王截流乡 发布时间:2021-02-08 16:4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11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六发〔20163号)精神,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聚焦全市442个贫困村和46万贫困人口,围绕创建全省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化示范市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有效利用当地特色农业资源,扶持特色种养业发展。力争通过努力,帮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自身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实现脱贫增收;支持每个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实现脱贫增收;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养业,吸纳贫困户充分就业,实现脱贫增收。
  二、重点工作
  (一)因户施策,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实现脱贫增收
  按照精准扶贫产业扶持到村到户要求,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基础资料,对全市442个贫困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产业基础、脱贫意愿和发展现状,建立一户一册,实行科学分类和动态管理。推进“1+N”的产业扶贫模式,指导有劳动能力和从事农业生产意愿的贫困户,选择开展1个以上特色种养业项目,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增收。
  1.改善贫困户产业发展条件。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帮助贫困户改善产业发展中的水、电、路、渠、通讯等农业生产条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资金投入,优先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集中的地区倾斜。对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在科技指导、信息服务、市场销售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
  2.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立足各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围绕适宜我市发展的优质粮油、名优茶、绿色蔬菜、霍寿黑猪、皖西白鹅、经济林果、茧丝绸、中药材、水库有机鱼等特色产业,帮助贫困户选择消费有需求、经济效益高、技术易操作、市场前景好的特色种养项目,推广标准化、节约化、轻量化和循环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提供生态、高效、安全、优质的农副产品。支持贫困户直接参与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可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等产业发展项目。
  3.强化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以村组为单位每年开展4次技术培训,力争每个贫困村培育2-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科技示范户带动5-10个贫困户,每个贫困户有1个科技明白人,切实提高贫困户产业致富能力。
  4.帮助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基金,针对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实际需要,积极争取产业发展资金和各类贴息贷款项目支持。充分运用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帮助贫困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产品订单等抵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
  (二)因地制宜,支持贫困村发展为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抓好贫困村富民产业培育,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在贫困村内集中推广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形成一村一品的专业村,实现特色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经济收入80%以上,提供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力争每个特色专业村带动当地8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增收。
  1.大力培育特色粮食生产专业村。依据贫困村自然资源和基础条件,优先发展比较效益和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粮食生产。高寒山区重点发展高山有机米生产,丘岗地区重点发展富硒米等功能性大米生产,平原圩畈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原料大米生产,水资源充沛地区重点发展稻田渔业。协调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农户开展对接,建立加工原料生产基地。
  2.大力培育蔬菜、水果生产专业村。在沿淠湾区适宜蔬菜生产种植的贫困村,优先发展优质高效蔬菜种植;在江淮分水岭和南部低地山区的贫困村,优先发展特色水果种植。依据区域产业布局,在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引导贫困村重点发展设施蔬菜、西瓜和桃产业,在舒城县、霍邱县引导贫困村重点发展水生蔬菜、食用菌、草莓、冬枣、葡萄等,在金寨县、霍山县引导贫困村重点发展特色高山蔬菜、猕猴桃等;支持贫困村发展观光采摘、鲜品销售、原料生产等各类果蔬生产基地。对贫困村建设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给予资金补助。
  3.大力培育茶叶生产专业村。在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产茶乡镇所在贫困村大力发展茶产业,优先安排茶产业绿色增长模式攻关示范项目;帮助贫困户新辟或改造无性系茶园,开展低产茶园综合治理,实行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支持贫困户延长茶叶生产周期,发展夏秋茶生产,实行茶园标准化管理和质量安全控制,在茶谷沿线发展以茶为主的农家体验和休闲观光项目,将茶采摘、茶餐饮、茶文化、茶旅游与茶养生融为一体。
  4.大力培育道地药材生产专业村。在南部山区有基础的贫困村,充分发掘和保护原有特色药材种植传统。围绕打造大别山药谷,以霍山石斛、灵芝、天麻等大别山特色中药材为重点,扶持贫困村发展道地药材生产。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在贫困村建设中药材生产基地,带动当地贫困户从事中药材种植,实现脱贫增收。
  5.大力培育林业特色专业村。支持贫困村依托林业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木本油料、毛竹、苗木花卉、名特优经济林等特色基地。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安排林下经济和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项目,支持发展林下特色种养业。推进经济林果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引导贫困村开展植树造林和速丰林抚育改培工作。
  6.大力培育畜禽、水产养殖专业村。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在养殖业基础较好的贫困村发展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开展生猪、家禽和兔、蜂等特色品种养殖,在草场资源优势区域贫困村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村推进低碳循环养殖、农作物秸秆综合应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水面较多的贫困村发展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并优先安排项目扶持资金。支持贫困村推广应用稻田综合养殖新模式,实现粮食和水产品双丰收。
  7.大力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专业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城郊结合部、一谷一带沿线、名胜景区周边、现代农业园区所在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一批集休闲、观光、度假、体验、教育、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和休闲农庄。力争将有资源优势的贫困村纳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重要节点,指导贫困村发展农家乐、开心农场、观光采摘园和垂钓中心等项目,充分吸纳当地贫困农户参与接待和服务。
  8.大力培育利用光伏能源发展特色产业专业村。选择一批地势开阔、条件适宜的贫困村,开展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当地农户在光伏大棚内种植蔬菜、石斛、茶树苗、桑黄菌及黄精等品种。建立健全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实现对温、湿、光、土壤的智能化监控。围绕光伏发电、智能大棚、瓜果采摘、科普教育等内容,积极推行光伏产业与种养相结合的综合循环生产经营模式。
  (三)因势利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养业,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
  在贫困村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签订产品收购订单,开展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种联收、全程社会化服务。在贫困村大力推广 “村企共建产业项目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户专业大户示范带动等产业扶贫新模式,力争贫困村内80%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参与就业人数不少于新型经营主体就业人数的10%,努力培育贫困户发展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贫困村产业经济发展实际,牵头成立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当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共享要素资源和经济收益,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各县区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向贫困户参与度高的产业化联合体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
  2.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农副产品粗加工和来料加工业务,落实用地、水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培育贫困地区本土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外地大型龙头企业到贫困村投资项目和选址入驻。落实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和申请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融资风险资金评选支持政策。
  3.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贫困村引进和培育农民合作社,广泛吸纳贫困户成为合作社社员。加大对贫困地区示范合作社的评定支持力度,每个贫困县区每年增加1个省级示范社指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合作社评定,要把吸纳和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的合作社,要吸纳所在地贫困户加入。
  4.扶持贫困户创办家庭农()场。指导有能力的贫困户选择合适的产业自办或联办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级农林部门要把贫困户家庭农()场作为科技服务的重点,并在项目资金上予以支持。切实指导服务贫困户家庭农场建立基础台账。示范联合体、示范合作社、规模龙头企业要积极吸纳贫困户家庭农场,并加强指导服务。
  5.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111”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工程,加快培育贫困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乡镇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贫困村村级服务站点。鼓励贫困村内村级组织通过领办合作社、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形式,提供农机服务、粮食烘干、统防统治等全程社会化服务。支持贫困县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农信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农机购置补贴优先满足贫困人口需求,国家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县区倾斜。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节本降耗和增产增收。
  6.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以互联网+现代农业为驱动,在贫困村引导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新理念,努力探索电商扶贫新模式,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提速发展。加快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质量安全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开展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行情监测、灾害预警、土壤环境等技术服务。充分挖掘贫困地区优势农特产品,对其进行分类筛选,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便民服务中心,减少流通中间环节,节约生产生活成本,增加农产品赢利空间。
  7.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积极争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奖补资金,支持贫困村兴办合作社、发展农业企业和关联工商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质量,加强三资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实施村集体经济人才培育计划,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乡村干部、农经人员、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各类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外代加工生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贫困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就业步伐。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落实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清单,明确补助标准。乡镇要结合自身优势产业资源,因地制宜、分产业、分类型制定特色种养业扶贫规划。贫困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贫困户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
  (二)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以贫困县区为主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农业项目资金,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国家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林业发展、扶贫专项等涉农资金,统筹支持贫困村特色种养业发展。对特色专业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成效明显的,在安排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
  (三)开展农技人员结对帮扶。发挥农技推广人员在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中的能动作用,将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和技术指导服务对象。市县农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一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每年到所联系经营主体开展指导工作不少于10天,协调所联系经营主体在其用工人员中,贫困户就业比例不少于10%。全市农业科技人员每人包保3-5户贫困户,其中市直农技人员到村入户每年不少于20天,县直农技人员到村入户每年不少于30天,乡镇农技人员到村入户每年不少于60天,到帮扶户开展面对面技术指导每户每年不少于10天。
  (四)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之间通过合同、契约等方式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整合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提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原料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品牌带动等方式,让贫困农户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收益,并分享产业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增值溢价。
  (五)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县区要设立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协调小组,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扶贫、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共同推动扶持措施落实。要加强督查调度和责任落实,县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扶持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等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各级农业、林业部门承担牵头单位职责,督促各项扶持措施落地生根,帮助贫困地区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
  (六)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将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农业部门、市林业部门要将本系统扶持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的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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