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乡防汛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防汛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流乡位于城东湖西岸、紧邻汲河,全乡总面积110平方公里,辖10个村委会,人口4.2万,耕地面积10.56万亩。三流乡属亚热带湿润气候, 6月中旬至7月上旬为梅雨季节,雨日多、雨量大、暴雨频繁,防汛段长、防汛时间长、防汛任务重。
本辖区内水库、河流、桥梁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1)水库:三流乡境内有水库12座,分别为双塔寺村莲花水库、香店村圈行水库(中型)、王楼水库、三流村三流水库(小(一)型)、马南园村幸福塘水库、曹墩村九井水库、张老园村牌坊水库,张老园水库、长岗村南庄水库、槽坊水库、九丫槐村猴郢水库、拦冲水库,除中型、小(一)型水库外,其他十个水库均为小(二)型水库,这些水库都属于沣东干渠支流。
(2)河流:三流乡内受雨季影响的汲河流域、沣东干渠流域。
(3)桥梁:三流乡境内主要是过路桥,有14座,分别为长岗北支过路桥、九丫槐村香塘圩堰沟过路桥、马南园洪桥湾过路桥、龙王庙桥、双塔寺村东楼公路过路桥、曹墩村李桥过路桥、老集村麦茬湖过路桥、宋桥村白安过路桥、香店村柳塘过路桥、庙庄过路桥、张老园过路桥,沣河天河桥过路桥、大黄元过路桥、新河过路桥。
本预案根据乡情、历年汛情制定,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防汛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防汛包括:1、辖区内河流发生五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十年一遇或以上洪水。2、沿岗河水位达到预警水位或警戒及以上水位。3、淮河水位达到预警水位或警戒及以上水位。4、中隔堤水位达到预警水位或警戒及以上水位。中隔堤城东湖防汛段、乡域内圩出现渗漏、管涌或漫堤等危险情况时。6、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mm,12小时雨量30.0—69.9mm,24小时雨量在50.0—99.9mm及以上降雨量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基本理念,坚持防汛优先,加速传统防汛向现代防汛的过渡,防汛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乡范围内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乡设立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任副指挥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驻村点长任指挥,武装部、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安监所、民政办、财政所、水利站、国土所、农经站、农综站、畜牧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卫生院、学校、农电站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乡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全乡防汛的制度。制定各防汛段、内河河流、内圩实施防汛抢险及减灾措施;及时掌握全乡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1、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转移安置危险地区的群众。
2、党政办: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协调。
3、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4、司法所:加强涉灾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协助灾害隐患巡查。
5、民政办:负责全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人员等弱势群体资金、物资申报、核查、发放工作。
6、应急所:负责全乡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申请、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组织、协调灾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救灾资金筹集,及时划拨并监督使用。
8、水利站:负责依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与应急所做好对接,及时将掌握得灾情和发展趋势反馈给乡防汛指挥部,做好提水站及水利配套设施查灾核灾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
9、国土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渗漏、管涌等地质灾害勘测、防治,进行灾后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10、农经站:负责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下拨。
11、农综站: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救灾、灾后自救、生产恢复。
12、畜牧站: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13、退役军人服务站: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15、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复工作。
16、供电站:负责灾区各用电线路的抢修维护。
(四)防汛指挥部值班制度
1、汛期(5月1日—9月30日)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带班领导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3、值班人员应及时了解本地区的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当日雨量超过100毫米,1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有较大灾情发生时,要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汇报。
4、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重要信息要立即向领导报告,不能擅自延误、更改或隐瞒。
5、值班人员要做好与上级防汛机构和下级组织的信息沟通。
6、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要提前半小时到岗,交班要有记录,不准出现空档。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防汛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防汛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河堤、内圩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影响行洪河道的险段、障碍物实行应急整治和清除。
4、预案准备。各村要抓紧修订完善防汛预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汛、大涝。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乡下发的防汛物料准备清单及时配置,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手机、村广播,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乡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实行领导责任制,划段包干,分段把守,死看硬守,各负其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如下:
政 委:唐斌书(党委书记)
指 挥 长:蒋 静(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姚 赟(人大主席)
高 鹏(一级主任科员)
张宜立(党委副书记)
王永全(党委统战委员)
指 挥:李绪军(党委政法委员)
彭良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孝超(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 蕾(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梦琪(副乡长)
张 成(副乡长)
张传辉(副乡长)
王 磊(专职人大副主席)
张兴合:(派出所教导员)
(一)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永全
副组长:张 成
成 员:张泽玲、余厚洋、郭长青、李 勇、崔传忠
职 责:负责指挥部与各组的联络工作;完成乡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转移群众组
组 长:陈孝超
成 员:唐 磊、汪卯集、金永成
职 责:迅速组织人员赶赴指定点,现场指挥乡村干部、民兵、青年志愿者等应急队伍,组织群众按照撤退路线迅速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群众撤退转移等情况;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安置保障组
组 长:张宜立
成 员:王怀培、杨 威、裴景武、项照军
职 责:负责准备好所需的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安排好咨询服务点并现场发放饮用水、方便面等食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医疗防疫组
组 长:张 成
成 员:张学明、李大志、王叶辉、李德良、李桂冬、陈雨、从善军
职 责:负责准备所需的医疗器材;救护车辆;调集医疗救治队伍;对受伤的群众进行救治;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彭良柱
成 员:王兆强、,吴长猛、何家琪、张光耀、汪卯集、余家明、孙怀军、李万君、吴长猛、夏玲
职 责:负责指挥部的布置(标语、挂图等);负责所需车船的联系和调度。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刘蕾
成 员:魏保全、余道军、乔小乔
职 责:宣传标语、横幅、等宣传品的制作、悬挂;制定宣传预案、制造紧张有序的撤退转移氛围;广播器材提供及使用;进行广泛深入的安全知识宣传;做好新闻媒体的衔接工作
(七)安全保卫组:
组 长:李绪军
副组长:张兴合
成 员:派出所人员、余潜、刘玉叶
职 责:做好撤退转移群众安全保卫工作;指挥车辆全部整齐停放在指定位置;疏散无关人员;维护演练撤退治安和交通秩序,安全有序进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工程抢险组
组 长:张传辉
副组长:王兆强
成员单位:民兵应急连、村指挥所及一二三线民工、国土所、水利站、农综站、畜牧站、农经站、供电所
职 责: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防汛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乡生活生产供水,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九)交通用电、供水保障组
组 长:张 成
副组长:王 磊、许 煌、钱立高
成员单位:农电站、移动、电信、联通
职 责:提供应急车辆、船只,保障道路畅通,保障排灌站用电,加强受灾区域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
(十)学校安全组
组 长:王永全
副组长:赵传球
成员单位:中心校、村小及所在村委会等单位组成
职 责: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各校教师和学生,幼儿园等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根据可能发生的洪水及暴雨的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处于矿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必须增加地质预防内容。要求范围、量级要明确,可操作性强。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五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五年一遇;
(2)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mm,12小时雨量30.0—69.9mm,24小时雨量在50.0—99.9mm;
(3)在河道、堤坝地质灾害(渗漏、管涌、漫堤、崩堤)易发区,堤坝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到暴雨;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低洼地、地质灾害易发点、居民区尚不会发生危险。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防汛情况后,指挥部即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和各村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鱼塘中的鱼,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3)严密注视水情,加强防范,做好撤离的准备。
(4)对地质灾害易(渗漏、管涌、漫堤、崩堤)发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5)对抢险的路、桥等交通设施派出人员值勤,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十年一遇;
(2)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140mm,24小时雨量在100-250mm;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2.防御措施:除按重要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驻村工作队要及时与所驻点村防洪抢险救灾小组领导一起到达本村防汛段,组织人员展开防汛,一二三线民工随时准备上堤防汛,组织人员对本村低洼居住区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的巡查,加强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群众撤离;
(2)根据防汛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渗漏、管涌、漫堤、崩堤)易发点群众撤离;
(3)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树立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过往,确保安全;
(4)加强堤坝、河塘、渠道等水电工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5)抢险救灾小组队伍到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特急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将发生超标准洪水(淮河水位超出警戒线水位、沿岗河水位超出警戒线水位);
(2)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140mm、24小时雨量100-250mm;
(3)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以上,即12小时雨量在105mm以上、24小时雨量达175mm以上;
(4)在河道、堤坝地质灾害(渗漏、管涌、漫堤、崩堤)易发区,堤坝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暴雨以上量级暴雨;
(5)在河道、堤坝地质灾害(渗漏、管涌、漫堤、崩堤)易发区,出现渗漏、管涌、漫堤、崩堤等现象时;
(6)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特急防御状态。
2.防御措施:
除按紧急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2)组织行蓄洪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离方案就高就近转移到安全地点,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
(3)立即对堤坝、山塘、护岸薄弱处进行除险加固,并严密监视观察;
(4)企业、学校一律停产、停课,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5)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
1.乡要根据灾情情况,依据《三流乡蓄洪区及低洼地区迁移安置方案》做好各迁移安置地安置场所对接,确保场地、用电、交通、通讯、食品、用水到位。
2.本乡卫生院要根据防汛需要,及时联系采购应急药品,并与市县级医院做好对接,根据需要外聘市县级医院医护人员协助做好受灾人群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应急药品储备及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准备。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完善乡救灾物资存储点,储备必备的救灾物资;各村根据乡下发的防汛物资清单准备防汛物资。
2.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
3.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灾民转移用车船、挖掘机等施工用车、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照相机等设备和装备。
1.完善灾害应急管理人员和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灾害管理人员队伍。组织民政、卫生等各方面灾害管理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公安、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1.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在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救灾前要对各类参与救灾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如何救人和自救,尽量减少参与救灾人员人身安全。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乡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村两级和相关部门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抗灾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本预案第四部分的启动条件启动应急响应。
乡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1.召开防汛指挥部会议后,听取防汛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防汛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1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村组开展救灾工作。
3.乡防汛指挥部及时向县政府、县防指、县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4.根据灾区需求及时下拨救灾款物。
5.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地得到医治,防止疫病流行。
6.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向社会发布接收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收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1.通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所有防汛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2.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门应急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乡人武部组建的防汛抢险专业应急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队伍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乡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防汛的工程修复补助。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减灾救灾提出建议,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灾害预警发生后,重点做好五保户、低保户 、残疾家庭、幼儿园、中小学学学生的转移工作。
冬、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村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1.灾情调查及报告。各村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由乡应急所审核、上报。
2.救助方案制定。各村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冬、春荒期间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灾情严重的,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问题。
3.救助方案实施。村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灾民倒屋重建由乡应急所负责申报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乡应急所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户台账》。各村要在灾情稳定后5日内将本辖区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乡应急所。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灾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根据各村上报的需恢复重建情况,结合灾情核查和上级拨款情况,专项用于各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4.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平抑物价。
5.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情初报:各村对于本村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乡政府报告初步情况,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越级向县应急局直接报告灾情。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乡应急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应急所每天8时30分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本辖区24时的灾情向县民政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乡应急所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县应急局报告。
1.应急所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因灾倒房户台账》和《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人身安全》,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乡应急所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乡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本预案由乡党政办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