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预防腐败,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台目的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工程招标领域决策部署,以制度规范行为,杜绝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产生。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规范我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预防腐败,防止出现先施工再招标、指定中标人等暗箱操作,化解工程领域违法违纪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乡政府起草。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各村、乡直各单位意见,吸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