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三流乡 发布时间:2018-05-0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粮食直接补贴(指标)的通知》(财明电〔20121号)、《关于拨付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财明电〔2012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两项补贴”)资金监督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两项补贴”资金监督检查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构筑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客观要求,是规范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检查要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对“两项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排查,找准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关键环节的整改措施,增强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资金申报兑付更加规范、广大农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范围

以乡镇为单位,对2011-2012年发放的“两项补贴”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补贴面积核定、申报和补贴资金兑付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1.补贴面积核定。是否与农业部门配合,按照粮食播种面积核定农户补贴面积;是否将补贴面积与种粮农户相对应;是否存在一人多次核定补贴面积现象。

2.补贴面积申报。是否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和多头申报等现象;是否将核定补贴面积在村级公示;乡镇财政所是否对补贴面积等数据进行事前审查。

3.补贴资金兑付。是否严格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村级公示、“一卡通”发放制度;是否存在乡、村干部克扣存折、代领补贴现象;是否存在补贴资金不直接兑付至农户存折,采取其它方式间接补贴的现象。

4.补贴信访处理。是否建立补贴信访受理制度;是否有尚未处理的补贴信访案件;对已处理的信访案件是否跟踪落实并解决。

四、工作步骤

“两项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分自查自纠、省级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从201238开始至410结束。

1.自查自纠(38325)。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对照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摸清补贴资金底数。要对“两项补贴”资金使用安排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补贴资金底数和流向,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核查,掌握基础数据。各地要根据资金检查结果填写《安徽省2011-2012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自查自纠情况表》,并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在检查中要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二是进行“回头看”。对以前发生的信访案件和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新发现及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排查解决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补贴面积核定和申报、资金兑付等环节,对“两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开展政策宣传。要利用网络、公示栏、标语、报刊等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农民群众投诉。

各地要在325之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财政厅报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材料包括各市、县(区)“两项补贴”自查自纠情况、对以前信访、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梳理整改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表。

2.省级抽查(32642)。在各市、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农发行等部门对各地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2011-2012年度“两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对以前年度信访、检查和审计问题复核等,具体根据监督检查内容确定;检查方式为听取被检查地“两项补贴”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实地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账册,对“两项补贴”拨付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核查“两项补贴”金额和发放标准、发放方式等。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群众举报、进村入户等方式对所在地农户进行随机抽查。

3.总结整改(42410)。各市、县(区)财政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研究制定资金监管措施和办法,做好建章立制。各地要在410前将“两项补贴”相关整改文件抄报省财政厅。今后,各地的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将与粮食财政资金分配挂钩。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两项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突出抓好“摸清资金底数,强化检查监督,规范运作程序,建立健全制度”四个方面工作,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2.各地财政部门在省级抽查阶段要认真准备备查材料,整理好相关政策文件、资料、账册,做好抽查准备。

3.各地要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总结“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经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并加大查处力度,清查结合、纠建并举,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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