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三流乡民政办

浏览次数: 时间:2024-03-07 16:1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人员组成:  

杨  威(民政办主任):主持民政办全面工作,主管优抚、城乡低保、残疾人、五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殡改等工作。

裴景武(民政办会计):协管民政办工作,负责优抚、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残疾人救助、精神病药补、阳关家园、五保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申报、存档工作,并负责上述资金的打卡发放。

项照军:负责高龄老年津贴、家居养老服务中心、殡改数字抄报、白内障复明、残疾人办证、流浪乞讨人员安置,联系敬老院工作。

办公地点:乡政府办公楼一楼东 

办公电话:19966104929

办公邮箱:3130522115@qq.com

邮编:23748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乡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制定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

   2、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布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乡抗灾工作,制定全乡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负责全乡救助对象生产、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工作。

   3、拟定全乡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乡五保供养工作,负责全乡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老人之家”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乡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发行的宣传工作,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点工作。

   4、负责全乡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工作人民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办理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全乡优质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5、指导全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全乡村务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负责全乡社区工作。

   6、组织开展全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负责全乡低保档案管理。

   7、负责全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

   8、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工作,负责全乡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

   9、负责全乡村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限、变更及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管理全镇行政、区域边界线。调处辖区4边界线纠纷。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全乡地名管理工作。

   10、负责全乡《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

   11、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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