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夏店镇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夏店镇 时间:2025-09-11 15: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夏店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基本情况

1.1 镇概况

1.1.1 地理位置

夏店镇位于霍邱县东南部,汲河下游,城东湖西南岸,距县城40公里,东与花园镇,北与三流乡、岔路镇,西与长集镇、众兴集镇,南与曹庙镇等乡镇相邻,东南与裕安区固镇镇接壤,长花路穿境而过。19922月,全县实行撤区并乡后,原夏店乡和砖洪乡合并为夏店乡。2000年,经省民政厅批准撤乡设镇,镇政府设在夏店街道。全镇面积87.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131公顷,辖10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4.18万人。辖幼儿园3所,中小学6所,中小学专任教师98人,中小学在校学生922人。

1.1.2 水利工程

镇内8座小(2)型水库分别是大公塘水库、王庙水库、东红水库、胜利水库、周圩水库、窦大塘水库、翟大塘、周堆水库。总库容84.48万方,兴利库容59.98万方,防洪库容51.9万方。

夏店镇主要生产圩堤为周槐台大圩、徐台圩、万套圩、松敦圩、孤河湾圩、后楼圩、陈楼圩、团结小圩、孙桥小圩。周槐台大圩、徐台圩、万套圩位于民安村(总长度12公里);松敦圩、孤河湾圩、后楼圩、陈楼圩位于砖洪村(总长度7.5公里);团结小圩、孙桥小圩位于周古堆村(2.2公里)。全镇总长度21.7公里,顶宽2.54米,现状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镇内有金鑫自来水有限公司1座自来水厂,金鑫自来水有限公司位于砖洪村境内,取水水源为汲河,设计供水规模3000立方米每天,实际供水人口4万人。

1.1.3 监测预警设备

全镇安装应急广播116个,位于10个村106个重点区域村民小组。镇内8座小(2)型水库都建有人工观测水位尺。

1.2 风险隐患情况

境内防洪风险隐患主要包括:生产圩堤漫溢风险、水库溃坝风险影响。

1.2.1 生产圩堤漫溢风险

生产圩堤漫溢风险区主要包括:周槐台大圩、徐台圩、万套圩位于民安村(总长度12公里);松敦圩、孤河湾圩、后楼圩、陈楼圩位于砖洪村(总长度7.5公里);团结小圩、孙桥小圩位于周古堆村(2.2公里)。受生产圩堤漫溢风险影响需转移人口11人。

1.2.2 水库溃坝风险

全镇共有小(2)型水库8座,各水库设计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各水库正常泄洪时,均不需进行人员转移;当水库突发重大险情时,将影响到水库下游7个村14个组,淹没耕地约1700亩,需转移人员180人。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夏店镇人民政府成立夏店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编制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小水库及圩堤应急抢险预案等,开展防汛培训演练;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储备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组建防汛队伍;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水情、工情、灾情情况;组织实施抗洪抢险、转移安置、灾后处置等工作。

2.1.1防指组成

夏店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镇政府其他班子领导任副指挥长,镇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党政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发展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集镇建设和项目推进中心、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

2.1.2防指成员岗位责任

政委(党委书记):领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长):负责指挥全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全面工作,执行市、县防指的命令,及时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等工作中的问题。

顾问(人大主席):协助政委和指挥长研究解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重大问题。

副政委(党委副书记):协助政委,抓好防汛抗旱全面工作,负责组织督查防汛抗旱重点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副长):协助指挥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的经费和物资筹集,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以及迁移安置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纪委:负责督察镇村领导干部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各村、相关单位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

人武部: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民兵队伍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应急送水,以及执行镇防指安排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工作;负责灾害调查统计上报和灾害救助工作。负责雨情、水情、汛情、旱情预报预警信息收集,为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服务;组织、指导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活动;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内汛期有关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村做好应急广播维护使用。

经济发展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苗情、墒情情况,做好农作物受灾情况统计上报,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指导以及农资的调拨供应,组织指导灾后补种抢种,恢复生产等。

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镇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到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助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敬老院、老弱病残幼实施救助安置。

2.2 防指办事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谢晓兵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宏兵、余祖华、张莉为副主任,刘华、王斌、朱良焰、李悦、舒宏浩为成员,负责本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收集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落实信息报送工作;组织镇防指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做好上级防指部署要求的上传下达;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相关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一旦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各工作组立即启动。

1.总调度组

负责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工作,安排应急抢险经费,以及转移安置及应急物资队伍总体调度安排等。

 长:郭  亮(党委书记)

        吴德凤(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谢晓兵(分管副镇长)

成员:镇党委政府班子及防指办人员

2.预警组

负责洪涝灾害预警接收和发布,督促村居做好“呼应”,负责洪涝、干旱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

 长:谢晓兵(副镇长)

副组长:许宏兵(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员:各村书记

3.巡查防守组

负责检查应急响应期间各防汛包保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河道堤防、圩口、小水库巡查情况,各村值班值守,在岗履职情况,以及负责信息统计上传下达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邹培国(纪委书记)

副组长:黄春映(办公室主任)

 员:张梅、汤颖辉

4.抢险救援组

负责按照镇指挥部调度,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由镇人武部长方国传任组长,各村书记任副组长,各村干部任成员。

5.人员转移调度及安置组

负责防汛抗旱物资调备,人员转移及安置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方国传(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谢晓兵(副镇长)

 员:余祖华、王立宝

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转移包保责任人。

6.生活保障组(灾民安置点)

负责受灾群众以及安置点群众生活、医疗、防疫、心理咨询等保障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吴德凤(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宝平(组织委员)

 员:黄春映 许宏兵 王翠 汤颖辉 方传胡

2.4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2.4.1防汛包保责任段划分

1.孤河湾负责人:冯  扬18105648857),成员:王修芳、许宏兵、朱华振、周明松

2.松墩圩负责人:马春乐(13805643577),成员:杜道艮、林大鹏、张莉、陈浩

3.堰坝头—三孔桥东—新河口槐台村接壤处负责人:朱维钖(18656431678),成员:周宝平、徐坤、李大磊、徐斌

4.后楼圩负责人:张浪(13856416978),成员:方国传黄春映、王言权、苗田虎、戴坤

5.万家套含庙台闸负责人:余浩18726460121),成员:刘新华、姜文豪王成军、王立宝

6.徐台圩—周台庄西负责人:邹培国18919752120),成员:王少堂、牛延康、余祖华、余尚

7.周台庄西—老母猪咀含外坝旦小圩负责人沈明成15605643719),成员:王正明、李俊杰、陈红、林永祥、王斌

8.老母猪咀—老龙嘴(含光明圩、团结圩)负责人:谢晓兵(18326536728),成员:郑德、舒宏浩、朱良焰、赵德军

2.4.2包保行政村的级防汛责任人及职责

实行镇领导包保行政村防汛抗旱责任制,包保责任人主要职责: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督促指导包保村开展防汛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村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物资储备;落实预警信息呼应机制,及时传递到村、到组、到户、到人,提前做好应对防范工作;若发生灾情、险情,组织开展险情处置,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同时报告镇主要领导。

2.4.3 水库防汛责任人及职责

水库落实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行政负责人:对所分管工程的防汛安全,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负责工程防汛准备工作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指挥调度命令;接到险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当地群众抗洪抢险和危险区域群众的安全转移,同时向镇防指报告。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程重点部位的监测检查,发现工程险情时,应迅速作出判断,及时提出解决方法,并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重大险情,应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加固措施和水毁修复方案。

巡查责任人:负责工程日常管理、巡查值守、汛前检查工作;负责监测、记录、上报水库、河道水位及蓄水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定因素,尤其遇有重大险情时,立即向水库行政责任人和镇防指报告,并向下游预计受威胁村组发出警报,做好群众转移;汛期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4.3 危险区人员转移网格包保责任人及职责

实行危险区人员转移网格包保责任制,包保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熟悉包保村洪水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灾害特点、受威胁对象、监测内容、巡查方法、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点等情况;提前摸清掌握包保村组及包保户基本情况,特别是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情况,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发出警报,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镇防指。

危险区人员转移通知程序:镇级包保责任人→行政村负责人→网格责任人格长)→包保户。接到人员转移命令后,镇级包保责任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行政村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立即将转移命令传达到网格责任人(格长),由网格责任人(格长)通知被转移对象,立即转移。

3、预警与应急响应

3.1 监测预警

3.1.1预警接收与处置流程

镇防指办负责接收和转发区防指以及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雨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水库泄洪等预警信息。经镇防指领导签阅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QQ工作群,以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到各村(居)及镇政府所有防汛责任人,各村(居)立即通过村级大喇叭、微信及电话包括上门方式通知到组、到户,确保“呼应”落实到位。当灾情严重时,及时督促易受暴雨洪涝危险的学校、企业、养老院、涉山涉水景点、农家乐等落实“关、停、撤、转”响应措施。

转移命令下达后,各区域责任人电话通知或广播通知,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电话不通的由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3.1.2 监测内容与信息报告流程

1.监测内容:当强降雨来临时或接收到预警信息后,镇村巡查人员要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对汲河及生产圩堤、8座小水库的巡查防守,根据需要增加人员和巡查频次。

2.信息报告流程:巡查责任人一旦发现险情,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方式报告镇村包保防汛责任人,镇村包保责任人立即将信息上报镇防指办,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险情、灾情的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地点、险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耕地以及现场抢险情况等,必要时提前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撤退准备。

3.2 启动响应

镇防指在接到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时或本镇达到启动条件时,可视情适时启动本镇应急响应,按照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安排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启动,防汛包保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做好物资、队伍预置等准备,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3.2.1 一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启动一级应急响应,镇防指随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汲河处水位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

3.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一级应急响应行动,在二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采取以下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召开会议,明确抢险救援工作重点,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2)镇防指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调度和安置组、生活保障组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人员转移、人员安置及生活保障各项工作。

3)各村及镇防指成员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防汛包保责任人协助包保村做好抢险排涝、人员转移以及安置等工作。

3.2.2 二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二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镇防指随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2.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或者过去6小时降雨量已达2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汲河处水位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

4.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二级应急响应行动,在三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采取以下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作出相应防汛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巡查防守组加大对包保责任人到岗及履职情况督查力度,及时通报问题。

2)镇防指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巡查防守组及时通报巡查防守情况,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调度和安置组,组织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工作,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生活保障组全员做好安置点各项保障工作。

3)防汛包保责任人协助包保村做好抢险排涝、人员转移及安置等工作,各村组织人员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

4)镇防指成员按照镇防指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3.2.3 三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镇防指随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2.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过去6小时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汲河处水位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

4.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采取以下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防御重点,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情况,做好各类预报预警信息的传递。巡查防守组对包保责任人到岗及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镇防指工作组根据总调度组安排,做好指挥部各项工作落实。巡查防守组上岗到位,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调度和安置组高度戒备,随时待命,做好群众转移准备工作。

3)防汛包保责任人在包保村组协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各村组织人员做好隐患排查和巡查防守,视情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

4)镇防指成员按照镇防指工作部署落实应对措施,镇防指调拨防汛抢险物资,镇畅通办为灾区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卫生所根据需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3.2.4四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四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启动四级应急响应,镇防指随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2.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过去12小时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汲河处水位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

4.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研判,明确防范重点,及时安排部署,通知相关村组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视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防指。镇防指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跟踪雨情、水情情况和防汛各类预报预警信息,镇防指工作组立即启动开展工作。

2)关注掌握河道、圩口、水库水位变化及水工程巡查防守情况,做好水工程巡查检查和工程调度。

3)防汛包保责任人要立即到包保村组,督促指导村组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各村组织人员做好隐患排查和巡查防守,提前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准备。

4)镇防指成员按照镇防指工作部署和职责,落实防范应对措施。镇应急管理所协助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镇畅通办做好行洪河道内桥梁、受洪水威胁重要交通道路的巡查、监视,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镇水利站落实对区域内小水库调度管理,视情提前预泄水量,严禁超汛限蓄水。

3.2.5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及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应从低到高逐级启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由镇防指办提出启动建议,报镇防指指挥长决定。

信息报送应满足以下要求: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由镇防指办统一核准后按有关报送要求上报,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上级防指通知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防指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及时报送落实情况。

3.2.6集中安置点

全镇共设置集中安置点7个,分别为:镇养老服务中心、民安村村部、砖洪村村部、砖洪中学、民安龙虾交易市场、周古堆村村部、三口塘村村部,能集中安置人员1100人,集中安置点准备工作具体由镇防指生活保障组负责,临时安置点由各村负责,所有集中安置点均要配备专人管理服务,确保生活物资充足,食堂统一配餐,做到被安置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及时治疗、有卫生防疫“六有”保障。

3.3 防汛响应措施

3.3.1 堤防、水库巡查防守

1.堤防

根据《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防汛民工分三线:一线民工每公里1020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50人。

汲河处水位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沿河各村开始对堤防进行巡堤查险。

汲河处水位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镇防汛责任人到一线指挥,按照每公里1020人组织民工上堤巡逻查险。检查范围要扩大到护堤地以外3050米,每天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

汲河处水位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按照每公里2030人组织民工上堤,增加巡逻查险频次,抢险队做好抢险准备。

汲河处水位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按照每公里3050人组织民工上堤,开展昼夜不间断巡逻查险。防汛抢险队集结待命,随时投入抢险。

2.水库

各水库“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查责任人”按照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小水库汛期蓄水调度要求,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负责水库的巡查防守、应急调度,日常水库水位观察报汛、放水、泄水等设备操作、水库现场预警发布等。各村组组织成立村级防汛抢险队,负责本村境内小水库应急抢险工作。

当发生强降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要立即通过放水或泄水建筑物进行泄洪,直至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确保水库防洪安全。

当发生强降雨,水库水位超设计水位时,要尽可能加大下泄流量;村应急抢险队要立即上库,对水库坝体薄弱环节进行加固;若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照《小型水库应急抢险预案》规定组织抢险,同时,通知水库下游影响区群众立即转移至安全地带。

3.3.2 危险区人员转移

转移人员范围主要是:水库下游影响区。

小水库下游影响区人员转移时机:当水库发生超设计水位或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区防指会商决定下达转移指令。镇村转移包保责任人按照转移命令,迅速组织群众按照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规定的路线有序转移至安置点。

转移路线:小水库下游影响区人员转移,按照村级应急预案规划的路线转移到指定安置点。

转移保障:镇、村提前预置准备运输车辆,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运输车辆包保范围,撤退转移路线、运输人员名单人数,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实施转移。以村为单位进行人员转移工作,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人员转移完毕后,镇、村两级转移负责人要进行清查,确保应转全转,并实行零报告;洪水风险期间,禁止人员擅自返回。

3.3.3 重点风险部位巡查和管控

1.汲河风险

当汲河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组织一线民工上堤巡逻查险,每天检查次数要不少于4次。

当汲河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组织二线民工上堤不间断巡逻查险;各支抢险队集结待命,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随时投入抢险。

当汲河达到预警水位且继续上涨,组织三线民工上堤。各级包保责任人、防汛应急抢险所有队伍全部上堤,全力防守,重要险工险段专人负责,转队防守。

2.小型水库风险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各水库下游河道行洪通畅,过流能力大于水库最大泄洪流量,水库泄洪影响小,正常泄洪时不需进行人员转移。

当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巡查责任人对大坝、放水涵、溢洪道等进行巡查,巡查次数每天不少于1次,发生降雨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巡查频次。

当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巡查责任人对大坝、放水涵、溢洪道等进行巡查,巡查次数每天不少于2次,发生降雨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巡查频次。

当水库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向水库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报告,在现场防汛负责人指挥下,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控制险情发展,必要时可请求县防指指派专家组到场帮助制定抢险方案,防止险情扩大,巡查责任人要落实24小时不间断巡查,随时报告险情发展态势。

3.3.4应急排涝

当境内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开启全部泄洪排涝涵闸,及时关闭防洪涵闸,并与县防指、相关乡镇联系,开启相关涵闸,最大限度泄洪。镇防指办应加强与县防指沟通联系,发生内涝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降低水位。

3.4 抗旱响应措施

当发生干旱灾情时,镇防指根据抗旱应急响应行动,成立工作组和专班,赴村组一线,指导村组基层开展抗旱工作,可通过应急打井、截潜流,增加补充水源。对部分无水源可取的区域,采取应急送水,保证灾区群众有水用,有干净水喝,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同时加强灾害统计上报,为上级抗旱决策提供依据。

当发生严重干旱或特大干旱灾情时,镇党委政府坐镇指挥,将抗旱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按照上级防指抗旱救灾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抗旱中遇到的问题和用水矛盾,优先保障人畜用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尽最大可能保障粮食作物灌溉用水。优先保障抗旱各项工程措施、物资方面资金使用,加快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延伸供水管网,疏通引水渠道,提外水补水,加快打井取水等。

3.5响应终止

当河库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区域性暴雨或台风影响基本结束、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旱情已解除或有效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按县防指解除应急响应指令终止响应。

4、应急保障

4.1 级应急队伍

依托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民兵,组建60人以上的镇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主要职责为:服从镇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参加镇级制定的年度防汛培训演练,按照镇防指调度命令参加镇级应急抢险处置、应急救援及救灾等工作。

4.2 巡堤查险队伍

以村为主,组建夏店镇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统一登记造册,明确职责任务,主要职责如下:

1.巡堤查险人员要高度负责,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巡查方法认真查险,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

2.巡堤查险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做到查险有记录,险情有登记,位置有标记,处理有结果。

3.巡堤查险人员如因工作疏忽或擅自离岗而未发现出现的险情,或对发现的险情未及时报告,而延误了处置时机,造成险情扩大,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3 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

镇政府和镇防指负责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做好抢险器材、救生设备以及水库、堤防工程防汛石料、编织袋等防汛物资的储备,满足工程抢险和救灾工作的需要,必要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1.人员装备:施工工具大锹30把,雨具30套,手电筒30把,存放于镇人武部。

2.镇级物资储备:编织袋3000条贮存在民安、砖洪村应急物资储备仓库。

3.村物资、队员、装备按各村预案执行。

4.生活保障,镇级由镇长吴德凤负责;武装部部长方国传统筹调度,黄春映等具体负责。医疗卫生由镇卫生院具体负责,负责人方传胡

5、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根据防汛抗旱工作要求,汛前镇防指办制定教育培训演练计划,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镇村防汛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小水库三个责任人防汛职责、应急抢险和防洪调度,堤防巡堤查险要求等,确保新到任的防汛责任人必须经过培训,了解防汛工作原则,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熟悉掌握防汛抢险和应急救援知识,保证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能履职尽责。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按照计划,在主汛期到来前举行防汛应急演练,关于小型水库的应急预案抢险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来有效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锻炼队伍,磨合机制,为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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