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霍邱县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夏店镇 时间:2023-12-07 11:1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构建乡镇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推动赋权事项落地生效,根据《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霍政秘〔202319号)文件,结合2022年乡镇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制定霍邱县乡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乡镇三清单),现予以公布。

一、及时公布清单。乡镇三清单2023年版)共345项,其中审批事项清单40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39项,配合事项清单66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完善事项要素和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网站或其它官方宣传媒介,公布本辖区三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提高清单知晓率。

二、强化责任落实。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职能部门承担配合责任;配合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是县级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在实践中总结执法经验,提升执法效能;县直相关部门要抓好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防止放管脱节;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和县数管局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指导、跟踪评估,推动清单落地生效。

三、严格执行机制。严格落实《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乡镇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试行)〉等四项机制的通知》(霍政办秘〔202269号)等文件明确的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县乡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等运行保障机制,推动赋权与减负有效衔接。

四、坚持动态调整。按照《霍邱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乡镇三清单的管理。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或上级政府取消调整下放权力等,赋权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清单公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及流程图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及流程图的通知》(霍政秘〔202233号)即行废止。

 

 2023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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