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夏店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夏店镇 发布时间:2023-04-26 23:0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监管”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安委会部署安排,在全组织开展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常态化安全监管,通过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 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各类大中型企业和规上企业:根据实际规范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落实;鼓励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排查隐患结合岗位风险和险情处置进行实操培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治理。鼓励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以案警示,定期组织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培训。

(二)狠抓规章制度执行。各类企业要紧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持续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大中型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进行动态分级管理并及时报告重大危险源相关情况,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氛围。推广小微企业、门店作坊安全生产承诺制监管,切实满足自身安全需求。各村、各企业、镇直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镇安委办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和网格员职责,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本辖区内监管站所工作职责,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霍邱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三)狠抓常态化监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坚持每带队开展督查;在重要时间节点、自然灾害来临时以及典型事故(事件)后,应当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分管领导要及时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和任务,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定期进行追踪调度。各村、各企业、镇直各单位要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持续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台账,突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加强对小微企业进行巡查提醒,形成日常巡查与部门监管执法的有效衔接。各有关部门强化对大中型企业指导帮扶,坚持帮扶与执法并重,实行“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的“服务式”执法,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对整改不力、问题屡犯的,严厉处罚;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 强化组织领导。镇、村、企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立即行动、靠前指挥,带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紧盯隐患整改。镇、村、企业、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复查审核”工作台账,确保闭环整改;定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有效解决问题。

(三)加大宣传推动。发挥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作用。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

(四)加强督查检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更严更实更细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专项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教条主义。镇安委会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组织专人开展检查,暗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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