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区财政拨付。
分配标准: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由区民政局商区财政局后,由区财政局从民政资金财政专户核拨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并通知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