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店镇转发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夏店镇 发布时间:2021-03-09 11:2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牢固树立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的法律意识。现就做好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遏制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林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和传播蔓延趋势,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林长制工作范畴,切实抓好落实成立乡镇防控工作领导组。把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目标任务
    2018年-2020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为:成灾率5.0‰,无公害防治率89%,测报准确率90%,种苗产地检疫率 99%。为确保林业有害生物不成灾,各乡镇、开发区管委要按照片区林长部署,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分布和特点,一是在加强宣传美国白蛾等危险性有害生物危害严重性的同时,提高广大干群对林业有害生物可控的认知,调动他们参与和协助防治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监测和巡查,对局部地区突发和爆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及时上报,做好防治工作所需人力物力等各项前期准备;三是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解决必要防治经费。
    三、保障措施
    1.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制,由林长落实片区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协调解决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疫情报告公告、检疫追溯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2.严明职责。依据“谁经营、谁防治”的主体责任要求,县政府已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全县防灾减灾体系和林业发展规划,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农业、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邮政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利用森林植物及其制品及时申报本地林检部门检疫和复检,并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工作;林业局及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验检疫、防治督查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等工作;造林单位和大户,木材加工企业等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利用者,应当履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直接责任人的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3.严格考评。县政府已于各乡镇、开发区签订了《霍邱县2018—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将成灾率和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内容之一。凡未依法履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迟报、漏报、虚报、瞒报或者违反规定向社会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报预警信息的;未按规定检疫或者违反规定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的;对暴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不力的;未及时报告新发现和新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或者未采取除治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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