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报表
1.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表
2.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总表
3.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总表
4.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
10.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
11.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关于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1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预算构成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4年12月,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实有各类人员113人,其中在职 67人、离休0人、退休35人、遗属11人。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指导和扶持,结合各村特色,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往户延伸,提升教育、医疗、物流等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四个不摘”,巩固提升“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及时识别认定监测对象,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对脱贫户实施分类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民创业致富,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压紧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健全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完善法律服务顾问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高压反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公共资源、国有资产、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坚决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持续抓好财源建设,厚植税源、财源,创新营商环境,为财政增长打好坚实基础,依法治税理财,多方开源增收,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努力增加镇级可用财力。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建立财政“三保”长效机制,明确“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
(四)保障民生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加强国土资源管护力度,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严格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节约土地,保护耕地,规范建房行为,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民生优先原则,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抓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健全完善各项惠民补贴发放工作机制,加大低收入群众帮扶救助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090.8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090.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3.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42万元。
(一)本年收入2063.3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3.39万元,占100%,较2024年预算增加429.09万元,增长26.26%,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下放,政府各类人员有所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二)上年结转收入27.4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万元,占3.8%,较2024年预算增加1.04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上年结转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37万元,占96.2%,较2024年预算增加26.3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的上年结转收入。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090.8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29.09万元,增长26.26%,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下放,政府各类人员有所增加,相关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43.39万元,占54.6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947.41万元,占45.31%,主要用于社区和服务企业,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人民调解,乡村振兴,城乡医保、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村干部报酬及村级基本运转等。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90.8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0.8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63.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4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37万元,占4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8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40.29万元,占1.92%;节能环保支出36万元,占1.72%;城乡社区支出26.37万元,占1.26%;农林水支出858万元,占41.03%;住房保障支出80.59万元,占3.87%。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0.8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29.09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下放,政府各类人员有所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39万元,占4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8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40.29万元,占1.92%;节能环保支出36万元,占1.72%;城乡社区支出26.37万元,占1.26%;农林水支出858万元,占41.03%;住房保障支出80.59万元,占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861.3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69.73万元,增长45.6%,增长原因主要是政府各类人员有所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2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07.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4.95万元,增长48.2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3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53万元,增长48.4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17.6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93万元,减少9.85%,增加原因主要是行政人员增加,相应的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22.6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0.53万元,增长87.52%,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相应的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5年预算3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5年预算338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48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72万元,增长17.65%,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发展经费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5年预算4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80.5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6.29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7.17万元,公用经费106.22万元。
(一)人员经费103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0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5年预算26.3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6.3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947.4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848万元,增长11.7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事业发展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92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2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26.37万元)。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度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3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6.30万元,增长1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9.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9.3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6.30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关应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关于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安排通用资产配置支出。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2025-村级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保障村干部报酬正常发放和村级基本运转。
(2)立项依据:霍政﹝2022﹞33号
(3)实施主体: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保障村(社区)干部报酬(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人才到村任职补贴)、村级基本运转经费、村(社区)干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村民组长待遇等。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村干部报酬正常发放及村级基本运转,按计划序时拨付,完成年度支出计划。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5-村级支出项目 |
|||||
主管部门 及代码 |
084-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0 |
|||||
上年结转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村数量 |
11 |
|||
质量指标 |
支付合规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支付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项目单项成本 |
核定支出标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村干部报酬及村级基本运转社会效益 |
保障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基本运转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村级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程度 |
很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大于等于98% |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22万元,较2024年增加22.72万元,增长28.94%,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金额514.8万元,较上年增加8.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46.3万元、设备198.5万元、其他资产61.6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0台(套)。
2025年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2025年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报表(14张)
附件3:范桥镇2025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