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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范桥镇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范桥镇 时间:2024-04-19 15: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范桥镇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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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桥镇2024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12号)《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 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 (皖学安〔2023)2号〕、《六安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安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六教秘〔2024〕3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再次发生。决定于2024年4月到10月,在全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 )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借鉴前期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溺亡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 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二、 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4年4月底前完成)

镇政府迅速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 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动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国土、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排查整改(2024年9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学校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 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结合以往发生的溺水事故,通过开展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班会课、 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等七项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教育引导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防溺水普法宣传,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和“两微一端”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知险避险意识和能力。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各学校要创造条件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推进游泳教育试点中心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游泳场馆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游泳池,为提升学生游泳技能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场地。要会同县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2.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学校、村委会要于1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并于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3.联防联控到位。镇文广站做好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落实中小学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等各项宣传任务。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督促落实校内游泳池的安全防护措施。派出所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民政办要指导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数,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国土所负责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对纳入治理规划的废弃矿坑,按照任务时间安排,逐年开展项目治理;对职能部门移交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进行治理,对未移交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由相关权属单位进行治理管护。住建所负责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责任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责任企业消除施工现场内危险水池、水坑安全隐患。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负责道路、桥梁等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合教育部门开展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水利站负责域内水库、河道、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对标落实安全防护工作,对所属水域设置永久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指导各在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卫生院负责与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医疗救治工作。应急所负责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尾矿库防溺水措施,完善生产、基建露天矿山凹坑积水及尾矿库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司法负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指导调解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案件。镇团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妇联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村委会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检查,定点监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游泳圈、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公布联系电话。组织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4.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要对管辖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流动巡查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公益性岗位,加强日常巡查。特别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中小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各村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设备,确保能够快速高速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三)总结提升、抓长抓常(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中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 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调动各部门各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确保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范桥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建立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包保和学校,每月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

(二)推进家校社协同。学校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有条件的村委会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

(三)强化督导考核。防溺水专项领导小组组建级督导组,对各防溺水工作进行随机暗访督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亡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并严格追责

(四)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上追一层。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溺水事故的,提请市政府组织督查问责;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及以下溺水事故的,县政府组织督查问责。督查问责结果于调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市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班

 

 长:肖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树叶  人大主席

 员:付    中心校校长

李培红  司法所长

   应急所所长

   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站长

王道喜  卫生院院长

杜宜璐  派出所所长

   国土中心所所长

李凤全  水利站站长

   冯井住建所所长

陈桂元  党政办主任

张慧君  妇联副主席  

   文化站工作人员

谢其峰  民政办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付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4年    

 

 

   

 

学校已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

安全。

 

学校名称:                              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按手印):

 

2024年    


附件3

范桥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举措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党政办

2024年4月 底前

2

制定宣传方案,在各村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版面。

宣传办

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3

指导学校上好防溺水开学第一课;督促学校落实每天“1530”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要求学校设置固定防溺水宣传橱窗;要求学校每月通过微信群、QQ群推送2次防溺水常识或安全提醒;要求学校每学期印发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中心校

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4

建立排查登记台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疏导化解矛盾;每学期深入校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

派出所

2024年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

进一步排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并建立台账;评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人情况,杜绝无人监管现象;民政办督促各村入户宣传防溺水知识;及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

民政办

2024年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

对生产矿山取土、采石等形成的采坑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编制治理预案,督促相关 企业及时整改。

国土所

2024年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

域内在建项目内的水域、水坑进行一次摸排并建立台账完善以上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

住建

2024年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8

对道路、桥梁施工企业形成的水坑等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1次以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

2024年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9

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或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培训3次以上。

卫生院

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10

完善非煤矿山尾矿库、矿坑防溺水警示标识设置;及时督促企业落实巡查尾矿库、矿坑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防止儿童到尾矿库、矿坑堤坝上玩耍。

应急所

2024年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1

对青少年儿童普法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5次。

司法所

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12

组组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等利用暑期时间进村入户开展“盛夏童安”宣传教育活动30场次以上。

镇团委

立即开展并长期坚持

13

组织各村、村妇女主任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留守儿童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 30场次以上。

镇妇联

立即开展长

期坚持

14

对所属水域进行全覆盖摸排,建立台账;设立专(兼)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完善所属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制定学校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每月组 织一次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督查检查确定重点水域包保责任人,公布联系电话。

镇政府和各村

2024年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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