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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范桥镇 时间:2022-07-01 16:5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村、相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范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1

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示范带动,以敢于争先的干劲,确保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改善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改善范围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范围是在全镇所辖的村、矿山企业等。

(二)整治改善对象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对象是全镇所有农村常住农户,重点是脱贫户、监测户、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户等四类农户,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或老弱病残人员较多的农村重点群体等。

(三)整治改善标准

整治公共空间,要实现“四治两完善”。即:村域范围内垃圾(包括陈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河塘沟渠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改厕不能用不好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日常保洁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奖惩机制不断完善。

整治农户庭院,要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 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改善个人习惯,要实现“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 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主动 积极参与村庄自治、是否主动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从 2022 年 7 月开始,到 2022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培训动员阶段(7 月 15日前完成)。镇实施方案并对全体镇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领导组,下派11个指导组和1个督查组,各村要成立工作组,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组长联系到户的三级网格工作责任制。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按照“镇干包村、村干包组到户”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按照“四净两规范”的要求,做到三看:一看庭院、居室,二看则所、三看厨房,要“庄庄 到、户户查”,不留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底前完成)。根据排查的问题制定四项清单,做到“一户一方案”,分户制定“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现场整改,突出问题难以整改要在 9 月上旬前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帮助措施。

(四)验收销号阶段(9 月上旬前完成)。对照“一户一方案”,各村要坚持完成一户(处)、验收一户(处),及时申请销号。镇再进行逐户验收销号,对整治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做到“谁包保、谁验收、谁负责”。认真做好省市县全面复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巩固提高阶段(12 月底前完成)。各村要在专项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 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专项行动工作,镇直各单位积极参。各村要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入户排查、建立完善清单台账、整改落实有关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农户,要建立镇、村、帮扶干部“三级干部包保服务”机制,坚持“谁排查、 谁签字、谁负责”。

(二)完善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认真开展“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在专项行动期间,镇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不搞运动。在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三)强化宣传引导,注重综合施策。各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开展“爱卫生讲文明新时代新村民”活动,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实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要将人居环境的要求,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村规民约。要发挥团委、妇联等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要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文明村、文明户建设。积极开展清洁卫生户、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推行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制等活动。

(四)强化督查调度,组织全面验收。专项整治改善行动纳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月考评。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督查评比,设置流动循环红、黄旗,并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议。镇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问题排查整治结果进行全面验收复核,确保户户过关。

关于印发《开展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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