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预案目的
为切实做好霍邱县临淮岗镇姜唐湖蓄洪区群众撤退转移工作,确保在临淮岗镇姜唐湖蓄洪区运用前,区内人员及财产及时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为蓄洪区的运用提供科学依据和可靠保证。
二、编制预案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洪水调度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霍邱县临淮岗镇姜唐湖蓄洪区运用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预案原则
确保蓄洪区运用的统一指挥调度,明确蓄洪区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注重蓄洪区运用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基础上,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撤退转移坚持“统一领导、果断决策,反应迅速、紧急响应,部门配合、分工协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
四、撤退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
1、指挥机构:临淮岗镇党委政府负责蓄洪区的转移安置工作。迁安工作实行安置点接收安置,做到有条不紊,临阵不乱。为确保转移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临淮岗镇成立撤退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指挥部政委: 宋贺朋 党委书记
指 挥 长: 张茂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孙义方 人大主席
胡建林 政协工委主任
史克红 党委副书记
付松涛 武装部长
孙浏棋 党委政法委员
沈力 副镇长
叶义星 党委组织委员
张 勇 党委统战委员
陈家林 纪委书记
赵 莉 党委宣传委员
侯广伟 党政办主任
成 员: 孙义梅 民政办主任
童 磊 党政办副主任
薛 炜 财政分局局长
屠新豪 派出所所长
王远方 国土所长
刘 胜 水利站站长
柯荣桂 农经站长
张国田 卫生院院长
余恒宝 应急所长
同时,根据需要,特设立以下责任小组:
(1)工程组,由水利站的工程技术专家任组长或副组长,负责蓄洪区运用的工程技术保障。
组 长:刘胜 水利站长
成 员:水利站全体工作人员
(2)迁移安置组,由镇民政办、镇卫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任组长或副组长,负责人员迁移安置任务。
组 长: 孙义梅 民政办主任
副组长: 张国田 卫生院院长
成 员: 民政办、卫生院工作人员
(3)交通运输组,由国土所负责同志任组长或副组长,负责蓄洪区运用的交通运输任务。
组 长:王远方 国土所长
成 员:国土所全体成员
(4)物资供应组,由党政办主任任组织或副组长,负责蓄洪区运用期间的物资调拨和发放任务。
组 长:赵 莉 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童磊 党政办主任
成 员:党政办全体成员
(5)宣传组,由宣传委员任组长或副组长,负责蓄洪区运用期间的宣传报道任务,蓄洪区运用期间的通讯保障任务。
组 长:赵 莉 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罗 泉 党政办主任
成 员:电信公司临淮岗镇分局全体成员、文广站全体成员
(6)安全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等单位负责同志任组长或副组长,负责蓄洪区运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孙浏棋 党委政法委员
副组长:屠新豪 派出所所长
成 员:派出所全体成员
(7)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民政办、派出所和卫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任组长或副组长,负责转移后群众生活必须品的筹集和发放、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任务。
组 长:童磊 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党政办、民政办、派出所和卫生院全体成员
(9)应急抢险组,由防汛机动抢险队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或副组长,负责蓄洪区运用期间的应急抢险和人员救生任务。
组 长:付松涛
成 员:执法分局全体成员和国土所工作人员
2、抢险救生队伍
临淮岗镇成立有抢险队伍,主要承担营救和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重要财产,控制与排除突发性重大险情,指导群众性防汛队伍查险排险等任务,协助做好防汛抢险知识的宣传等工作。临淮岗镇组建有防汛应急抢险分队,每分队规模在50人左右,基本依托基干民兵组建,由分管防汛工作的镇镇负责人担任分队长。
六、撤退转移宣传工作
蓄洪区接到撤退通知后,主要以广播、电视、宣传车、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区内住户,使区内群众能充分了解蓄洪淹没情况、分洪报警手段、撤离路线、转移安置方案及生活保障措施等内容。行蓄洪区运用后,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向转移群众发布公告,让他们随时了解自己居住区内的蓄洪情况,做到心中有底。
七、撤退转移工作的安置点设置
根据地形特点和撤退路线等因素,安置点设置在xx和xx,安置点大小能安置人口达到xx人,交通设置较好,场地空间较大,水电设施较好。
八、撤退转移工作
1、通讯报警:接到蓄洪区蓄洪命令后,由县防指统一指挥,镇村作为发布命令的责任人。责任人要分别采用广播、电话、鸣锣、鸣笛、专用信号车等方式,根据蓄洪区启用的不同阶段,分为:警戒、待命、行动和结束等时间段,分别采取不同级别的警报信息,做到人人皆知,确保蓄洪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责任人对命令发布、传递负有监督、检查之责,若有延迟或遗漏,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2、转移安置:撤退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接到撤退准备命令24小时内,转移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第二阶段为撤退命令下达后12小时内全部安全转移完毕,并做好各项行蓄洪准备工作。人员财产转移时主要通过区内的撤退道路完成。
蓄洪区内大部分住户都有小型农用车辆,转移时有自备车辆的群众由专人负责有序转移,对于没有自备车辆的群众可由指挥部统一安排解决。转移时由公安部门在各主要路口、路段维持、疏导交通秩序,确保转移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生活保障
为确保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在集中安置点,镇成立安置工作组,由党政办、民政、粮食等部门负责筹集群众日常生活所需的粮食、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卫生部门安排医疗小分队进驻转移安置点,做好转移群众医疗卫生工作,确保转移群众有病可医。
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安置点社会治安,昼夜巡逻,保证群众生活稳定,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5、医疗救助
卫生部门负责筹集医疗药品和设备,并组织医疗小分队进驻转移安置点,做好转移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确保转移群众有病可医。针对蓄洪区可能发生的疫情,卫生部门定时发放漂白粉、明矾、84消毒液等消毒药品,并制定卫生知识宣传手册,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
6、人员救生
一旦发生险情,应用现有的救生队伍和设备,根据不同的险情对被困人员实施具体的救援措施。
(1)如有人员被困或失踪,搜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全力投入搜救工作。
(2)搜救巡查范围要由近及远,以近为主。
(3)大面积搜救时,应组织沿途基干民兵或群众参加搜救工作。
(4)每次搜救前,均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搜救方案和搜救措施,确保搜救人员自身安全。
(5)搜救工作结束后,抢险救生队要认真总结搜救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便以后更好地完成搜救任务。
7、人员返迁与善后
当姜唐湖洪水全部退完以后,迁移群众做好返迁准备。镇内各级组织对蓄洪区退水后的交通、供电等设施进行全面普查鉴定,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水井、厕所、群众住房等生活设施进行认真仔细全面的检查消毒,并确认无安全隐患,且根据预测无大汛后再陆续安排返迁。
洪水过后,组织水利、民政等有关单位对重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和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鉴定,确定为水毁工程后,按毁坏程度,分轻、重、缓、急进行加固或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