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要根据农田建后管护实际需求,保障落实管护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效应,多元筹集资金用于工程管护。
一是政府支持农田建设形成的工程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二是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从集体经济收益中安排或在工程运行收益中按适当比例提取的费用;三是在符合一事一议政策前提下,村民委员会组织受益农户的投工投劳;四是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农田建后工程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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