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决策依据
根据上级安排,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规范我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低保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在我镇开展2024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审复核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系统推进,动态管理暨年审是低保制度的“安全阀”,既兜住困难群众的底线,又守住财政资金的“钱袋子”,最终实现社会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我镇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暨年审复核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召开工作会议,经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后提交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经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进行签发后由镇党政办公室进行印制,分发各村。
四、工作目标
五、主要内容
本次年审重点清查低保对象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低保对象死亡未及时取消的;
2.家庭财产超出规定的(金融性资产、车辆、房产、大型农机具等);
3.已达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
4.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就业,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
5.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员未纳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
6.患病后身体恢复正常具有劳动能力、近一年内医疗费用支出不大的;
7.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投资人的,注册(投资)资金5万元以上,并正在从事经营的;
8.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变动情况和拒绝配合低保经办人员调查的;
9.已在监狱内服刑的;
10.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
11.未落实《六安市社会救助近亲属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指引》的;
12.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审的;
13.乡镇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的。
通过此次年审,将不符合条件和死亡的保障对象及时退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让城乡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镇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村年审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信息比对(3月1日前)。由各村将辖区内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共同生活成员及“赡养、抚养人”等信息收集好后发送到我镇民政工作群,由各村民政专干录入到“六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县民政局核对中心核对后,核对报告出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经入户核实后告知对象户按低保操作规程退出。申请人与低保、特困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
入户调查(3月2日-4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村两委干部及民政专干形成调查组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逐一进行信息核对、入户调查,认真填写核查表,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当场宣传低保政策或不符合原因;对无争议的低保对象,要收齐相关资料(如残疾证、大病住院病历和医保结算单据等),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
数据更新(4月11日-4月20日)。村民政专干根据各村年审情况、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情况,及时整理年审档案,认真做好电子数据录入、补充、调整和更新工作。。
总结上报(4月21日-5月1日)。各村对低保年审复核工作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并予以纠正,总结报告和社会救助对象情况详细表于5月1日前报至镇民政办。
六、创新举措
1.思想认识要到位。低保年审复核工作是贯彻落实低保政策、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化解群众信访诉求的有效举措。各村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突出年审复核工作重点,强化年审复核工作措施,确保年审复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组织领导要到位。驻村点长和村书记要领导组织好本村的低保年审复核工作,亲自参与,户户到,严格对照政策,按时完成年审复核任务。为加强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年审复核工作力度,强化年审复核工作效果,镇成立低保年审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联审联批领导小组作用。
3.宣传培训要到位。各村要召开低保年审复核工作专题会议,布置工作,落实责任。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低保年审复核工作公告,通过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此次年审复核工作的主要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4.工作措施要到位。本次年审复核工作量大面广,且政策性强,在工作过程中,一方面必须坚持按低保政策和条件进行核查,另一方面要扎实开展年度核查,做到“户户到、户户查”,深入到户、以拉网式方式展开核查,要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核查到位,查纠“错保”“漏保”问题。对于年审工作中取消的低保对象要出具书面告知书并在村公示栏公示;对于年审工作中符合的低保对象,要在低保证上盖章年审,没有持证的要及时办证。
5.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在年审复核期间,各村包组干部对本包组负责,民政专干负责汇总上报,村主要负责人对此次年审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不符合的人员未及时动态调整退出,故意隐瞒家庭成员信息致使核对报告不准确,导致不符合人员继续享受低保,依照《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参与复核人员要熟悉政策,认真负责,谁复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审复核工作任务,对于每个阶段工作任务,逾期未能完成的,将会以石店情况通报或者约谈调度。另每个保障对象必须无条件接受年审复核,不主动提供资料或逾期不参加年审复核的视为年审复核不合格,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如其确实符合低保条件,须暂停3个月后重新办理低保申请审批手续。对于无理取闹或干扰妨碍年审复核工作的保障对象,要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
七、保障措施
强化政策执行与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任务清单,将低保年审复核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者严肃问责。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开、审核确认”五步法,确保全程留痕。建立“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石店镇民政办
联系人:刘贺,联系方式:0564-69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