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石店镇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浏览次数:696 来源:霍邱县石店镇 时间:2024-03-15 15:2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近期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部署,结合我镇具体实际,起草了《石店镇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315日至2024年415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邮寄地址):霍邱县石店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237461

  联系方式:0564-6911003

 邮箱:hqsddzb@163.com

 

起草说明

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依法依规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召开工作会议,经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后提交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我镇安委会积极起草了《石店镇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2024年3月初,我镇启动了《方案》起草工作。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收集资料、深入调研,充分征求各单位、群众意见。同时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起草了《方案》(讨论稿),将起草的初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主要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系统推进,坚持依法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全面摸排整治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培树文明新风,实现硬化大墓等问题见底清零,杜绝反弹回潮。

 

石店镇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依法依规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六安市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镇殡葬管理工作领导组决定在全镇开展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系统推进,坚持依法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全面摸排整治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培树文明新风,实现硬化大墓等问题见底清零,杜绝反弹回潮。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站位,全面推进。充分认识和把握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敏感性,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开展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系统谋划、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二)精准摸排,彻底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台账,为整治夯实基础。全面整治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等问题,杜绝增量、消减存量,尽快实现见底清零。

(三)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思想教育等多种手段推进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措施,尊重客观规律,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四)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把握工作节奏,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修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等问题;

  (二)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安葬设施等问题;

  (三)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装棺再葬等问题;

  (四)非法倒卖墓地等问题;

  (五)公墓价位过高、公益性公墓经营化等问题。

  四、具体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镇公安派出所、市监所、党政办、民政办、土管所、农经站、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依法依规落实相关职责,指导村聚焦本次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摸排工作,采取实地排查、定期巡查、上门走访等方式,切实摸清违规殡葬设施底数,理清违建墓地位置、违规类型、建造年份、墓主信息等内容,统一编号、分类立档,形成台账清单。要确保摸排效果,尤其要注意行政区域边界处,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分类分步整治。各村要按照“遏制增量、消减存量”的原则,坚决整治媒体曝光、督查发现、群众反应强烈等影响恶劣的违建墓地,重点整治“三沿六区”(三沿六区是指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和坝区),等区域内的违建墓地,限期整治辖区内其他的违建墓地,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村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内违规墓地分布位置和数量,按照“一墓一策”整治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方式,采取“迁、拆、改、挡”等方法,分类分步整治到位。对未经审批擅自兴建安葬设施、非法倒卖墓地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违规土葬等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要强化源头管控和治理,聚焦墓碑加工点和棺木制售点,对违规生产销售大碑大墓、棺木制售等行为开展专项清理。

(三)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各村要强化宣传,大力倡导简约庄重、文明生态的殡葬新风尚,坚决破除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殡葬陋习。要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要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硬化大墓等不良行为。要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意义,充分依托殡葬服务纪念设施,建设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的现代殡葬理念。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4日前)各村要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

 (二)全面摸排阶段(4月24日至5月15日)各村作为摸底排查第一责任主体,要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逐队、逐点、逐墓登记造册,形成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4日至10月30日)。各村要按照“边摸排边整改”的要求,对摸排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采取对照台账、实地勘察等方式,逐墓逐户验收销号。4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并向镇摸排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每月23日前上报《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摸排统计表》。

 (四)检查评估阶段(11月 1日至11月30日)。镇民政办联合有关单位采取专项督查、交叉检查、层层核查等形式,调研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巩固深化阶段(自2025年起长期坚持)。各村要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殡葬突出问题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等活动,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派出所、市监所、党政办、民政办、土管所、农经站、林业站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各村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摸排整治工作。村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整治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米”,切实抓好底数摸排、问题整治、政策宣讲、矛盾防范化解等工作。对涉及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和舆情炒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沟通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建立健全综合整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民政办要牵头做好此次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基层摸清问题底数。土管所林业站要按照职责,对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整治。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严打硬化大墓等侵占农地涉及的犯罪行为。市监所要依法禁止非法销售棺木。

 (三)强化问责问效。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村主要负责人要对上报的摸排整治工作报告签字确认,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摸排不彻底、数量不准确、漏报、虚报、瞒报的,以及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塞责的,特别是增量未遏制、存量整治后又反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追责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强对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的政策解读,加大殡葬管理、土地管理、农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统一对外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协作,强化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对不实或恶意炒作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石店镇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摸排统计表

3.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摸排明细表

4.其他殡葬突出问题摸排登记表

 

 

 

 

 

 

 

 

 

 

 

 

 

 

 

附件1

  

石店镇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

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大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张继松  副镇长

        员:王占涛  派出所副所长

   市监所所长

倪大鹏  党政办主任

谷士平  民政办主任

臧德营  国土所所长

   农经站站长

   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谷士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王晓东、刘贺。 


 

附件2

 

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摸排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村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所在县

所在乡镇

硬化大墓

“住宅式”墓地

豪华墓

活人墓

摸排数

整治数

摸排数

整治数

摸排数

整治数

摸排数

整治数

 

 

 

 

 

 

 

 

 

 

 

 

 

 

 

 

 

 

 

 

 

 

 

 

 

 

 

 

 

 

 

 

 

 

 

 

 

 

 

 

 

 

 

 

备注:本表由村复核填写,填报单位为村,村主要负责同志审签上报。

 

 

附件3

违规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摸排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市、区)          乡(镇)          村(社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村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所处位置

违建类型

墓主姓名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设时间

占地性质

户主信息

摸排登记时间

是否已与户主沟通签订整治协议

拟整治方式

整治时限

姓名

联系方式

与墓主关系

是否党员干部

 

 

 

 

 

 

 

 

 

 

 

 

 

 

 

备注:1.本表由村级填写,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审签上报。2.本次摸排整治重点是占用农地修建的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活人墓”等。硬化大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对超面积的认定参照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住宅式”墓地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专门用于存放自家先人骨灰或遗骨的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活人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包括改扩建)的建(构)筑物。3.墓主是指已安葬的逝者或拟安葬的活人;户主是指修建或维护硬化大墓等设施、并与墓主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4、占地性质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坑塘、农田水利用地等。

附件4

其他殡葬突出问题摸排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市、区)          乡(镇)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村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类型

 

 

 

内容

 

违  规  建

 

设  公  墓

非  法  倒

    

卖  墓  地

公  益  性  公

 

墓  经  营  化

非  法  抬

 

高  墓  价

其  他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