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文件精神,起草了《石店镇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邮寄地址):霍邱县石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64-6911003
起草说明
人居环境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任务。近两年,在我镇干群齐心协力、务实推进下,村容村貌获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成果较为显著。为进一步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我镇积极起草了《石店镇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2022年6月初,我镇启动了《方案》起草工作。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收集资料、深入调研,充分征求各单位、群众意见。同时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起草了《方案》(讨论稿)。6月中旬,将起草的初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二、政策依据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
三、主要意义
人居环境整治,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健全长效机制,美化提升村容村貌,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石店镇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1号)精神要求,石店镇现推行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重点围绕“四治两完善”“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建立积分体系,构建共治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基层制度管理,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实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培育文明新风,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共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发展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三、运行规则
对镇及上级人居环境督导中被督导到且未被反馈问题的农村常住户,每次给予200分积分奖励,且授予“清洁文明户”“美丽庭院”等称号,并在村人居环境“红黑榜”进行公布。在镇级以上人居环境督导督查或暗访中被反馈有明显问题的农村常住户,在村人居环境“红黑榜”进行公布。
获得积分的农户可持镇政府发放的积分卡在一年内前往镇定点积分超市兑换积分进行消费,兑换标准为1分即1元。
四、工作要求
各村“两委”要切实把积分制度落实好,公平公正做好积分制管理,严禁虚报、冒领、截留积分,真正把积分制度作用发挥出来,切实促进“两整一改”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