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电力工业是国家的经济要害部门之一,是各种现代化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抗灾的重要动力,也是人民正常生活的依赖。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电力生产的整体性、连贯性、持续性和紧密性,要求电力设施可靠、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强电力设施的法律保护,是保证电加强电力设施的法律保护,是保证电力设施不受破坏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定的需要,是当前电力设施大量遭受严重破坏提出的迫切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四、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石店镇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关于建立六安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监管网络的通知》(六电保领导组〔2021〕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调整石店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组,同步完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监管网络(四级)。
五、主要内容
明确了电力设施保护组的设立,为电力设施保护组划清了界限;
六、创新举措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家庭安全用电有哪些措施:
(1)不要购买“三无”的假冒伪劣家用产品。
(2)使用家电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插头。对金属外壳的家用电器都要采用接地保护。
(3)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4)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5)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
(6)检查和修理家用电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
(7)家用电器的电源线破损时,要立即更换或用绝缘布包扎好。
(8)家用电器或电线发生火灾时,应先断开电源再灭火。
电能是一种方便的能源,它的广泛应用形成了人类近代史上第二次技术革命。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给人类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改善了人类的生活,但触电可造成人身伤亡,要注意安全用电。
咨询机关:石店镇党政办
解读人: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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