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店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店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特此报告。
附件:石店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石店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石店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对照《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邱平安组[2022]5号),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辖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底数,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干预,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过专项行动开展,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网络、司法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机制,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
一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未成年人培养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牵头领导:魏蕊,责任单位:镇妇联)
二要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纳入辖区各学校的法治课教学内容,列出教学计划。派出所、司法所向霍邱工业学校、石店中心校分别派设法治副校长,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通过法治宣传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活动,深入宣传“防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防毒品危害、防邪教拉拢、防青少年犯罪”,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宣传。镇妇联和民政办要深入村组、企事业单位和特殊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牵头领导:李凯,责任单位:霍邱工业学校、石店中心校、派出所、司法所)
三要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石店中心校禁毒图书角禁毒宣传作用,组织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专题禁毒宣传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牵头领导:方友权,责任单位:派出所)
2、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一要积极创建和谐良好的家庭环境。增强全社会的家庭教育意识,杜绝家庭暴力,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镇妇联要积极开展评先活动和家庭教育讲座,引导未成年人崇德守法,向善向美,注重讲授预防性侵、防范学生欺凌、反拐、防溺水及自护自救等知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就地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办案过程中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牵头领导:魏蕊,责任单位:镇妇联)
二要着力建设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积极组织公安、市监、应急、文化等部门,形成合力,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周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大力整改学校周边道路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牵头领导:李凯,责任单位:石店中心校、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所、文广站)
三要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开展“护苗”“净网”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各类摊点、店铺、网吧、旅馆等场所开展定期排查,坚决清理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等有害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压实网吧、旅馆等特定场所责任,落实限制未成年人管理制度;监督商场、超市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行为。(牵头领导:李凯,责任单位:石店中心校、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所、文广站)
四要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吧监管,对容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格处理。(牵头领导:方友权,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广站)
3、强化重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
一是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动态排查和跟踪管理。各村要全面摸清重点未成年人底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底数,掌握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预警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稳妥处置涉及未成年人的热点事件。村级要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制度,倡导离退休干部、老教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帮助,对有过错的未成年人要落实镇村干部“一帮一”帮教机制,落实帮教措施,做好耐心疏导工作。(牵头领导:孟盼,责任单位:民政办、各村)
二是教育矫治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派出所要对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全面排查,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司法所要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监管和教育帮扶,扎实开展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安置帮教工作。中心校要加强对在校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结对帮扶,健全完善三级帮扶机制,以学校、家庭为主体 通过建立“爱心妈妈”“爱心家庭”,加强家校联系,加强亲情链接,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其特别关爱。(牵头领导:方友权,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中心校)
三是联系服务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各村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对有就学意愿的,鼓励和支持其接受职业教育或继续教育,对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建立由包组村干部帮扶的“一对多”帮扶机制,定期进行普法教育,预防该群众违法犯罪。(牵头领导:李凯,责任单位:霍邱工业学校、司法所、人社所、各村)
四是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网格化数据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一次,确保数据精准。针对性地开展困难帮扶、课业辅导、亲情关爱、人际调适、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关爱帮扶服务,定期开展针对困难留守儿童的走访帮扶活动。(牵头领导:孟盼,责任单位:民政办、各村)
五是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各村要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全面摸排登记,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建立心理干预队伍,引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走出心理阴影。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开发、承接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条件,巩固家庭亲情纽带。对父母均被判刑且无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承担临时监护职责。(牵头领导:孟盼,责任单位:司法所、民政办、各村)
六是保护安抚受侵害未成年人。对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抚慰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引导受侵害未成年人回归健康成长生活,避免受侵害未成年人向违法犯罪施暴者转变。(牵头领导:方友权,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中心校)
4、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争取依法宽缓,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配合上级政法机关依法惩戒到位,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保护、教育、管束、预防一体落实。司法所要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派出所要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利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从事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准确甄别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挽救措施。(牵头领导:方友权,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三、工作步骤
从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传达部署,营造氛围(2022年9月上旬)
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县方案精神,成立领导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依照实施方案及时部署。广泛开展宣传,为专项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2、有序推进,主攻重点(2022年9月-2023年4月 )
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依照实施方案及工作清单所排时间任务表,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工作具体安排,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有序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力促教育、预防、打击形成闭环,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3、固化机制,总结提升(2023年5月-2023年6月)
深入分析总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品牌。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对辖区未成年人高度负责态度,确保全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2、强化领导。镇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
3、压实责任。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工作敷衍、措施不实、推进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村及单位,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附件:
石店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大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凯 宣传委员
方友权 政法委员
孟盼 副镇长
成 员: 杜鸿程 派出所所长
王涛 司法所所长
姚恩宏 霍邱工业学校校长
王学宏 石店中心学校校长
兰杰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丹 党政办副主任
熊寿丽 妇联副主席
谷世平 民政办主任
马良锡 财政所所长
张凌晨 卫计办主任
肖静文 广站站长
赵远望 人社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凯同志兼任,姚恩宏、王学宏、肖静为办公室成员。
石办[2022]128号:关于印发《石店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