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负责财政预决算及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三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人员
副 主 任:刘军
工作人员:刘薇薇、杜贤淑、刘曼、刘紫菱、王子文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64-6910473
地 点: 石店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