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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岔路镇开展整改规范村级“三资”管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岔路镇 时间:2023-11-06 16:0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岔政〔202346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巩固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按照霍农工组〔202317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整改规范村级“三资”管理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为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推进、合理合法,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的原则,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清查核实村级集体“三资”底数,切实解决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矛盾问题,全面纠正不合理、不合法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行为,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发挥“三资”效益,进一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任务安排

(一)巩固提升清产核资成果。全面开展2022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二轮清查,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并对农村“三资”的所有权归属进行确认,使全镇11个行政村1个社区集体所有的“三资”登记清楚,产权明晰。

(二)整改解决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重点整改解决资产资源流失,个人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资产资源长期闲置不利用问题;无偿或低价处置、长期发包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资产资源的经营、出租、发包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善问题;工程建设类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暗箱操作问题。

(三)整改解决贪占挪用集体资金和债权债务不实问题。重点整改解决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贪污挪用等问题;支出审批不规范、虚列项目、虚开发票、重复报账问题;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不相符、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顶库”、违规经营现金、公款私存等问题。解决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问题;债权不明确具体、催收不及时、清理债权不入账、违规处理死账、呆账等问题;镇农经站财务领域应收款项(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长期不清理、清收结账不及时等问题。

(四)整改解决“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改解决村级“三资”委托代理制运行不规范问题;民主理财制度不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收入管理、收支审批、资产台账、资源登记、财会人员、档案管理、审计监督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问题。同时,开展全镇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五)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进一步完善集体“三资”的经营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集体“三资”管理,提高运营效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处置村级“三资”,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化、规范化、市场化,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实现农民受益。

三、程序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111日前)

通过多种形式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重要意义、程序步骤和工作重点,凝聚思想共识,引导广大农村党员、群众主动参与,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二)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2023111日-1120日)

1.组建清产核资核查工作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党委副书记、分管农经负责人、组织委员、纪委书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财政所长、农经站长等参加,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核查工作。

2.开展清产核资核查。工作组对11个村1个社区2022年度清产核资情况进行逐项清查,重点对“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无异议后,组织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报“三资”核查情况,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逐项逐笔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清查“三类”问题。核查过程中,要围绕重点任务中(二)、(三)、(四)明确的三类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账目资料、公示公告等方式,了解发现当前村级“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三类问题。同时,以镇为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清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条登记在册。

(三)整改规范(20231121日-1220日)

镇工作组对本地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突出问题、剖析症结原因,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对清查出来的三类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无偿占用、长期不合理的发包、低价显示公平处置的资产资源,可请司法部门介入,通过法律途径冻结不合法资产,终止不合理合同,重新招标发包;对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实施重点打击。

(四)规范产权交易

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拍卖、处置等产权交易行为,必须经过县农村局交易平台公开进行。

(五)总结验收(2023122120231231日)

镇成立验收组,通过走访座谈、核查账目、实地考核等方式逐村(社区)进行验收,各村总结清产核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组,镇党政办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农经站组织业务指导与实施。镇党委书记、镇长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所有参与专项行动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实事求是。要坚持“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资金、资产核查,要坚持账内与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资源核查,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对于核查走过场,登记结果虚报、瞒报的村(社区)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问责处理到位。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强督查指导,对重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的专项行动人员,镇领导进行约谈。对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工作不配合,推诿扯皮的,镇纪委进行及时约谈、通报。镇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考核考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岔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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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岔路镇开展整改规范村级“三资”管理 专项行动领导组

 

  长:刘开宝  党委书记

  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少宏  镇人大主席

从善超  党委委员    

刘仁杨  纪委书记

朱明杰  政法委员

  伟  武装部长

郭本军  派出所指导员

王传琼  副镇长

吴运光  副镇长

  岩  副镇长

刘煜娟  人大副主席

  员:张龙、范晶晶、陈茂香、唐冉冉、朱薇、张仁松、熊登星、庞士杰、彭配远、沈怀瑾、贾骋骋、张俊华、李万芝。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张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韩德秀、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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