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霍邱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邱县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霍邱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458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发放对象
我县合并原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等三项补贴,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补贴面积核定
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作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依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精准性。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确定
根据省下达我县资金总量和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土地确权面积核算出2017年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统一发放标准。
四、补贴发放方式
按照乡镇上报的农户补贴面积清册,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是国家惠民富农政策,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任务繁杂,责任重大。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
(二)明确职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合法。乡镇农经站负责统计和提供农户补贴面积清册,乡镇财政所(分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乡镇农户补贴清册(电子档传至邮箱:nw6082865@163.com)和乡镇正式文件请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县农委农发办(县行政服务中心A1004室)。文件后附表一乡镇长、分管乡镇长、财政所(分局)长和农经站长签字要齐全,以示负责。
(三)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工作会议、农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印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明白纸,发送给农户;设立热线电话,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县设立热线电话(农委0564-6082865、财政局0564-6081195),接受农户咨询和媒体监督。
(四)强化监管。各乡镇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认真的抽查复核,避免因漏报和错报面积损害农民利益。县财政局、农委将适时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政策宣传是否到位、补贴面积是否真实、补贴清册是否齐全、资金兑付是否及时等,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现象。对在实施过程中,参与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按照《财政违法处罚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