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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冯瓴镇人民政府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冯瓴镇 发布时间:2023-04-17 16:3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冯瓴镇人民政府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中心校、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12号)和《霍邱县2022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邱办明电〔2022〕28)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冯瓴镇2023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冯瓴党委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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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瓴镇人民政府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认真落实省、市、县要求,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再次发生。经研究决定,2023年4月至2023年4月,在全镇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屏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三、主要任务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湖、池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1.强化宣传教育。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乡镇(街道)政府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

2.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学校、派出所、国土、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土坑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按“新十条要求建立水域主体责任清单(表一)、安全隐患排除清单(表二)、水域看管责任清单(表三)、学生包保责任清单(表四)、监护人责任清单(表五)(见附件1-5)。

3.开展整改管控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4.开展维护修缮。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5、压实学生看管职责。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教育看管的直接责任主体(人)。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包保责任人要按规定落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非在校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乡镇(街道)政府、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6、完善家校社协同共管机制。学校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7、建立巡查防范长效机制。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各村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2.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防溺水事关广大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学校要从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工作形势,高度重视教育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3.强化部门协同,狠抓措施落实。要迅速部署,成立专班,加强部门协同,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部门的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发挥学校和村级的作用。要积极探索推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有效方法,提升工作质量。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引导。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氛围。

4.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结果运用。镇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村、各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不报、漏报、迟报、瞒报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关于印发《冯瓴镇人民政府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冯瓴镇人民政府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20230703163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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