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事项简述:本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三.办理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花名册》: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告知、邮寄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八.办事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霍邱县卧阳路与蓼城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征缴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2717314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27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