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冯瓴乡开展现有城乡低保核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冯瓴乡 发布时间:2021-05-08 21:5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现将《冯瓴乡开展现有城乡低保核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6月8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霍邱县冯瓴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64-2778010

  邮     箱:flxrmzf@163.com


冯瓴乡开展现有城乡低保核对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霍邱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办〔2020〕11号文件精神,切实改善保障民生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乡2020年前正在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家庭成员及其赡扶抚养关系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查。通过核查摸清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程度,重点对死亡、迁出、婚嫁等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予以清退,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结合“放管服”机制,确保低保救助工作进退有序,做到科学化、公平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核查范围

2020年前正在获得城乡低保的所有户。

三、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全面发动(6月10日——6月15日)

各村分别召开群众大会,宣讲低保政策,解读皖民社字〔2016〕185号文件和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办〔2020〕11号文件精神利用广播宣传政策文件,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户申请、村收集。(6月15日——6月30日)

对现有低保人员一律由本人提出要求续保的申请(申请书一般由本人亲自写),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委托书,做到诚实守信。包组村干对所分工包组的低保户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履行责任承诺。村将收集的资料初步审核后上报给乡民政办,由民政办提交给县救助信息核对中心,并将核对结果反馈给村,由村负责张榜公示。

3.入户调查,保质保量(7月1日——7月15日)

乡抽查精干力量配合村两委人员进村入户调查,调查方式可通过走访本人、了解邻居,并将调查情况如实填写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表。

4.村审核(7月15日——7月20日)

各村针对本辖区现有低保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情况、公示情况、举报信息,召开村支两委会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填写动态管理和续保审批表,并报乡审批,同时在村公示栏和低保户所在村民组张榜公示。

5.乡审批(7月20日——7月30日)

乡根据各村上报低保户的材料,召开联审联批领导组会议,对各村现有低保户实行预审,对预审符合续保条件的低保户报经党委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告知村和本人,予以退出。

四、具体措施

1.成立组织。为确保低保核查工作顺利实施,乡里成立核查工作领导组,组长王华,副组长王圣新、吴言松,成员有李维晚、臧德龙、时广军及各村点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桑业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为成员。

2.落实责任。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此次核查工作。此次核查工作以村为主,包组村干为提供准确信息第一责任人,村民政专干负专责,支部书记负总责。

3.责任追究。

1)低保户若隐瞒家庭经济状况和赡、扶、抚养关系成员的经济状况,一经发现立即退出低保系统,视情况追缴不应获得的低保资金。

2)包组村干对所包村民组所有低保对象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及赡、扶、抚养关系成员的信息实行诚信承诺,若承诺不实,一经发现追究党政纪律责任。

3)全村因低保不公,出现漏保、骗保、错保上访现象,造成影响,经查实后,追究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4.严明纪律。低保工作是一种社会救助工作,低保钱是民生钱、保命钱,坚决杜绝乡村干部优亲厚友,严防出现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息访保、村干部定低保、错保、漏保等现象,涉及低保户的家庭和个人隐私信息要坚决保密,做到不外泄、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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