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奖补资金和村民筹资、社会捐赠、村集体投入等村级自筹资金形式
发放标准:
管护资金申报以村为单位、以农业人口为基数,按人均0.8-1元标准申报县级管护资金,最高不得超过本村农业人口的2倍。其中:砂石路管护资金县级奖补每人1元,乡村配套每人0.2元;其它公益设施管护资金县级奖补每人0.8元,乡村配套每人0.2元。每村申报管护项目最多不得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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