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可操作性强。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镇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和生物灾害等,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时,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适用本预案)。
三、基本概况
1、基本情况:新店镇地处霍邱县城东郊,全镇总面积126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全镇目前共有户籍人口80295人,其中五保366户366人,农村低保919户1020人;城镇低保58户92人;残疾人2565人(其中重度残疾1033人);孤儿38户56人;留守儿童2527人;老年人12895人,在园在校生4249人。耕地总面积110407亩,其中水田109647亩,旱地760亩,农作物面积108400亩,主要种植水稻、小麦,农房16582户67232间。工业总产值2.89亿元,农业总产值3.67亿元,镇人均收入12690元。
2、本辖区内水库、河流、桥梁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淮河:涉及村有新店、曹郢、李老郢、花庵、赵郢、新塘六村。
城东湖:涉及村有:东湖、新华、黄庙岗、北戎西、砟巴集、茅桥、黄波渡、韩庙、陈家埠九村。
中型水库水门塘涉及新店镇、城关镇。
主要桥梁:砟巴集桥、茅桥桥。
3、本辖区内道路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等基础设施情况:
国道G28穿境而过,陈--赵路、新--茅路、新--赵路等贯穿各村;移动、联通、电信覆盖全镇;新店、陈家埠两供电及时供电;中燃公司、新店自来水厂能够全天候供气、供水;东湖保庄圩设备完善,村级水利基层设施齐全,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4、本辖区内工厂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本镇内32家私营企业,以玩具、大米加工、手工作坊为主等分布在全镇12个村。
四、灾害隐患风险分析
1、 灾害隐患已摸排到位,如发生灾害,需转移安置15个村5398户17811人,受灾12620亩,其中水田12600亩,旱地20亩。
2、水门塘水库
3、淮河
五、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1.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
各村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内较大灾情和镇政府决定的其它特殊启动事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职责
在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协调有关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应急会议安排,履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应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为救援行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
六、 应急准备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卫生防疫、消毒(2)转移受灾群众和保障基本生活
2、救灾物资准备
(1)防汛物资(2)船只(3)车辆(4)帐篷
3、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村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镇应急管理所负责组织各村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
(3)自然灾害多发村,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4)主管部门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习。
七、预警信息
1、根据县防汛指挥部预警信息及气象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村发布预警预报。
2、根据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镇应急指挥部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合理开展下步工作。
3、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八、人员转移及路线
1、人员转移;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本镇共转移17811
2、转移路线
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涉险人员按指定的路线转移如下:
(1)新--赵路
(2)新--茅路
(3)陈--赵路
(4)双--黄路
九、避灾安置场所
1安置点情况:集中安置新店一中、东湖小学、中心小学等
2物资保障情况:集中采购、企业及个人捐赠等
十、灾情报送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损情况)、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灾情初报。各村、社区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立即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初步情况,镇应急管理所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向镇政府、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天8:30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内的灾情向镇应急管理所上报。镇应急管理所每天9时之前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灾情核报。各村(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镇应急管理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3)灾情核定
镇应急管理所协调农业、水利、国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4)台账管理
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十一、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盒饭、方便面、矿泉水、面包等)
2.恢复重建
如有需要重建倒房,组织住建、国土、规划部门鉴定维修或重建。
十二、附则
1.奖惩及预案管理
2.预案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