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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新店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新店镇 发布时间:2023-02-11 08:4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新店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根据霍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考核验收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长湖长履职情况总得30分

河长湖长履职情况20分

1.落实了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3月份镇级总河长主持召开了总河长会议,镇长刘伟亲自安排部署了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或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得6分。

2.镇级河湖长牵头及时整治了突出问题,责任河湖无重大问题,有效实施了一河一策,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对下级河湖长和同级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督办,得4分

3.镇村两级河湖长落实了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定期开展了河湖巡查活动,得8分

4.镇村河湖长对自身职责和责任河湖管护任务清楚,得2分

河湖长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10分

级河湖长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部署的河湖长制各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工作方案,有问题台账、并取得了实效,得10分。

二、河湖管护机制落实总得20分

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情况10分

1.区域内河湖管护主体全部得到了落实,得3分

2.建立了基层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组织开展了河湖日常巡查维护、清理保洁等工作,得5分

3.建立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河长名录,完成建立了责任体系并进行公示的,得2分。

河湖长制经费落实5分

河湖长制经费纳入了镇财政预算且有稳定资金渠道得5分10月份河长制公示牌进行了更换

建立河湖长制促进机制5分

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及市级第6号总河长令等要求,完成了乡镇开发区建立联合河湖长制等工作机制以及河湖长述职制度、问题交办督办、河湖问题处置办法、河湖长考核办法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得5分。将河长制纳入村级绩效考核,年底兑现奖惩

三、河湖问题整治情况总得31分

1.省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涉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今年未涉及,得4分

2.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今年未涉及,得4分。

3.今年无省级暗访发现问题,得4分。

4.市级暗访发现问题已全部进行了整改,得5分

5.县级暗访发现问题及县级河长交办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得6分

6.上级河湖长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都已进行了整改,得4分。

7.“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完成后,督查暗访新发现问题数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被水利部、省市河长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未发生涉河湖重特大水污染事件、重特大水事违法案件,得4分。

四、河湖长制基础工作总得19分

1.通过网站宣传报道河湖长制,全年未出现负面报道完成了县河长办组织的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得5分

2.群众举报投诉办理情况,投诉举报渠道通畅,全年无投诉举报事项,得2分。

3.公众参与情况,组织了志愿者、河湖长巡河活动,得2分

4.河湖长体系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公开了河湖长变化情况,得2分。

5.河湖长制培训工作情况,开展了年度培训,得2分

6.河湖长公示牌管理,10月对全部公示牌进行了更新更换,得6分。

综上,自评得100分


新办〔2023〕12号 新店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自评报告.pdf新办〔2023〕12号 新店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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