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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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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4142300323665X7/202109-0009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霍邱县新店镇
主题分类:
其它,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4-04-02 10:25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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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名 称:
【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霍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来源和分配标准
有
效
性:
有效
【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霍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来源和分配标准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新店镇
时间:2024-04-0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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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一个尽量”的原则,对水库农村移民统一实行全额直补、项目扶持的扶持方式。对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搬迁的农村移民现状人口,已核定登记到个人的,从2006年7月1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每人每年600元,期限为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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