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新店镇电话簿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新店镇 时间:2024-04-29 18:1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联系电话 机构负责人 机构名称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机构职责
1 0564-6271026 祁家俊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工作日上午8:00-11:30 政府大院一楼 1、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下午2:30-5:30 2、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3、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各村计生宣传员、信息员培训。

4、指导各村(居)做好诚信计生工作,做好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5、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把流动人口纳入我乡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服务、同管理,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工作。

6、 加强对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

7、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2 0564-6661620 胡晨松 人社所 工作日上午8:00-11:30 政府大院一楼 1、负责劳动保障和再就业的宣传咨询工作。 
2、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3、负责制定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准、认定工作。 
4、负责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下岗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办理相关手续。 
5、开展社会再就业创办社区服务项目。开发社会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6、负责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再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其在社区内实现再就业。 
7、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适应能力。 
8、负责制定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末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10、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输出和转移。 
11、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工作,代理有关劳动保障事务。 
12、负责劳动就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站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总工作。 
13、管理辖区劳动力咨源负责下岗失业人员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
下午2:30-5:30
3 0564-6271021   派出所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新店镇十里井村产业园路口 1、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2、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
8、调解治安纠纷。
9、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10、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4 0564-2773786 许强友 统计站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组织领导和协调本镇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调查任务。组织指导本镇辖区内单位的统计工作,督促、指导本辖区各单位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2、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搜集、整理、上报、公布、管理本镇统计资料。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
3、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镇范围内的农村住户、农产量、工业、劳动工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社会经济调查。
4、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农村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及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统计调查,进行专题分析,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有数据有分析本镇的统计报告,提供统计优质服务。
5、对本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6、认真负责本镇的统计普法工作,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5 0564-6279536 赵前明 司法所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解;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6 0564-2772632   财政分局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镇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3、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4、负责管理镇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
5、指导、监督镇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6、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
7、负责镇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7 0564-6271003 赵守厚
付纪国
畜牧水产站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发展畜牧兽医食品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镇政府制定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具体措施并贯彻实施。
2、指导全镇畜牧业科技推广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畜牧业生产科技、培训村畜牧业科技员、基层干部和农民技术员进行科技示范,提供畜牧业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需求疫病防治、畜禽良种改良、饲料饲草开发利用、畜产品及流通等一系列配套服务。
4、收集国内外行业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咨询。
5、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镇的畜产品及其产品的专业市场管理,健全交易市场体系。
6、负责并组织对全镇的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屠宰检疫工作,并加强运输和市场的监督力度。
7、负责全镇的各种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并对兽药残留、饲料及其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进行监测。
8 0564-6271003 庄从兵 水利站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 、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
2、统一管理使用当地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
3、负责本镇的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4、负责本镇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5、组织农用水利建设,积极参与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
6、组织督促检查各项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工程档案;
7、组织落实群众性小型水利和人畜饮水工程设施以及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村社群众性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体系,定期检查指导;
8、协助制定保护水利工程的村规民约,及时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的查处;
9、普及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科学知识;
10、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水费征收工作;
11、组织利用水土资源、设备 、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增加收入,提高自给能力;
12、计划筹集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安排、使用,并做好监督和结算,做好水利物资的保管和供应。
9 0564-6271026 陶陶 农综站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农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2、负责根据全镇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要求,对农业生产的安排部署,对全镇农业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传播农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农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负责做好全镇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5、负责全镇农业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全镇的植物检疫和农作物及瓜菜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7、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0564-6271026 屠至立 团委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领导全镇共青团工作;
2、领导全镇少先队工作,对全乡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3、参与制定并负责实施青少年事业的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
4、负责做好青年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活动,教育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培养挖掘青年人才。调查研究青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加以解决;
5、组织带领全镇团员青年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关心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7、负责全镇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干部和队伍建设;
8、负责完成党委、政府、团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 0564-6271026 赵晨 妇联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负责妇联全面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2、抓好基层妇女工作,做好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带动妇女投身旧镇的建设。

    3、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处理来访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4、积极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宣传旧镇妇女先进事迹,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政策水平。
12 0564-6271089 束苹 信访办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法律服务、信访、大调解、平安建设、宗教等工作;
2.综合协调公安、司法、监察、法制。负责抓好实有人口、“两新”组织、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法律政策等工作。
13 0564-6271026
组织办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和配好基层领导班子;

 2.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3.做好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监督工作;

 4.做好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14 0564-6271027 张辉 乡村振兴办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一、贯彻执行上级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三、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我镇的科技进步。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五、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六、认真执行上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七、根据上级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八、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16 0564-6271026 屠明静 党政办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文书处理,来人来客接待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党委、政府政务公开,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协调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群团、人大、档案等方面事务。
17 0564-6273027
环保所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等环保基础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2.开展常态化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入河排污口管理,督促企业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保护水环境等。
18 0564-6279034 郭安胜 民政办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镇服务大厅 负责民政工作,做好农村养老中心抗灾、救灾、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优抚、社区服务、老年残疾人权益、殡葬改革、村民委员会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工作。
19 0564-6363687 冯家兵 应急所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二楼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建立健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四、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五、组织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有资质单位委托县安监局举办的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配合县安监局依法实施有关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事项。
七、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数据,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八、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 0564-6271051 许强友 农经站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一楼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政策。
2、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核心是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好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
3、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计、监督和管理。
4、加强本镇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根据政府授权,开展对镇村组的审计。
6、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政策,做好信息服务、组织和统计工作。
7、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建设。
8、认真做好农民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
9、加强农经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农经干部及村级干部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个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提高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水平。
10、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1 0564-6271186 赵耀 卫生院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新店镇政府对面卫生院 一、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四、负责本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五、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22 0564-6251265 方涛 文广站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政府大院二楼 1、负责组织举办辖内的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村委和社区文体活动。
2、负责指导辖区的村委和社区文化室建设工作,规范村委和社区文化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对村委和社区文体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村委和社区各种文体设施的管理制度。 
4、负责开展村委和社区文体骨干队伍的建设工作,不定期组织村委和社区文体骨干参加业务培训,开展文体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辖内的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发展辖内的文化娱乐事业建设工作。 
7、负责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对辖内的社会文化市场进行监督、巡查管理工作。 
8、联系县体育局、县文化局、县教育局,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9、完成上级交待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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