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设审批管理,完善农民建房用地监督流程
二、审批原则
1、坚持符合规划原则。
2、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
3、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4、坚持规范高效原则。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5.《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6.《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四、审批程序
第一步:农户申请
第二步:小组讨论、公示、村级初审。
第三步:上报材料。
第四步:勘查预审。
第五步:乡镇审批。
第六步:审批后监管
第七步,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