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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新店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新店镇 时间:2020-05-08 09:4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力求实现“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是配齐配强机械。二是严把作业标准。若因草绳加工产业等项目需要收储整草的,收储人与种植户必须共同作出承诺,承诺连带责任,包组村干写出申请,村支部书记签字审核,驻村点长签字同意后,由所在村、组统一调度,限期清运离田。三是进一步强化三级立体化管理责任网格。四是全方位死看硬守。

三、依法处理

1、凡是违反禁烧政策,不听劝阻、焚烧秸秆、荒草、落叶的种植户,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焚烧行为当事人一律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中央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要求,各村要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将秸秆禁烧写进村规民约,对焚烧秸秆的种植户停发当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镇禁烧巡查组不间断全方位进行巡查督查凡是镇巡查组发现的或者上级通报的火点,一律从严处理到位。若不听劝阻、焚烧秸秆、荒草、落叶的,对责任田块“地”找“人”,实行“农户田块追究责任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种植户责任。

四、严格奖惩

秸秆禁烧工作分为午季(2020年3月1日—2020年7月31日)、秋季(2020年8月1日—2021年2月28日),每季实行村组干部以奖代补和保证金制度,午季禁烧村主要负责人缴纳1000元,其他包组村干部缴纳500元,村民组长缴纳300元。每季禁烧工作结束,包保区域零火点的,全额退还包保责任人保证金,并奖补同等金额绩效。

对工作不力的,严格按照《新店镇秸秆禁烧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严肃处理到位。

新办〔2020〕34号 2020秸秆禁烧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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