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新店镇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发放标准和形式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2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所需资金由省与县(市、区)财政按照8∶2的比例共同负担。省级财政应承担的生活救助资金采取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办法,一年分两次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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