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新店镇应急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新店镇 发布时间:2024-03-01 11:0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所    长:冯家兵

安监员:王楠    吴本海

办公地点:新店镇政府二楼

办公电话:0564-636368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建立健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四、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五、组织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有资质单位委托县安监局举办的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配合县安监局依法实施有关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事项。

七、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数据,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八、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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