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白莲乡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白莲乡 发布时间:2022-05-01 15:3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现将《白莲乡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霍邱县白莲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64-2775001

邮箱:1076250293@qq.com

白莲乡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和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霍邱县2022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邱办明电〔2022〕28号)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长:李  

副组长:朱文启 黄庆兵 徐泽远   

      员:张   许德国  孙目东  刘晨琛   

卞晓峰     罗玉瑾     刘从青 朱士全 孔令全 陈玉龙  梁昌军  谢景峰 徐佑富 李朝杰及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朱文启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泽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廖庆阔、杨新华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查指导防溺水专项工作,各村成立工作专班由驻村班子成员点长负责。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屏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三、主要任务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湖、池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1、加强领导。 各中小学校、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2、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3、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5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防溺水主题班会;每个班级要配备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大家访活动;组织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防溺水安全宣传册页。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4.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5.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6.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尽快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设立警示牌,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7.建立巡查防范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各河(湖)长、包村民警充分发挥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派出所、应急所、妇联、卫生院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附: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应急所:督促各村、各有关部门落实各个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乡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宣传和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安全教育。

乡中学、小学、幼儿园:全面安排部署学生溺水预防工作,明确学校责任,加强教育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抓好、抓实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他们远离危险水域,严禁在河道水库内戏水玩耍,防止溺水等事故发生;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微信等形式,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学生安全监管和教育,特别是假期和放学离校时段,要加强教育监管,防止事故发生。

乡派出所:负责将预防溺水工作纳入日常警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加强巡查,及时对溺水人员实施救援,参与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乡文广站:负责广播宣传,通过媒体、政务信息等载体报道相关典型事例及活动开展情况。

乡卫生院:负责积极配合当地学校开展面向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的预防溺水知识讲座,普及溺水紧急处理常识,及时对溺水人员实施救援,

各村:负责督促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水库、河道(渠)管理。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安全警示宣传;负责对本辖区河道(渠)、水库、池塘等水域进行摸排,设立醒目标志;建立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将本村不安全水域监管分片分块包保到人,将青少年学生安全管理包保到人,加强重点水域巡视,及时防范,杜绝溺水事件发生。

以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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