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县市级执法局管理的重要行政执法力量,是连接执法上级和广大乡镇农村执法基础的关键环节,起着对基层具体执法活动的协调作用。
在实际工作上,它是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础条件上完成的,这也是加强乡镇执法管理工作的必要手段和保障。在依法行政的大环境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需切实维护基层工作的有序进行,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项执法工作指示。
1.对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予以处罚,这个过程包括了各种教育指导和协调服务等手段的使用,促进辖区内的经营户与广大农户理解法律的含义及制度的运行规则,规范相关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合法性,以保证相关行政管理的要求。
2.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和实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违规行为的纠正以及对相关问题的调解等,确保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障行政执法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在发现、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方面,努力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4.负责协调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执法工作,将相关的部门信息与工作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构建基层工作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平台,发挥部门之间的协作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5.负责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乡镇行政区域内各阶层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情况和经验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供他们参考。
6.对行政相对人开展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对涉及到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对特殊情况采取减免费用等措施。同时建立相关案例库,积累典型案例以供学习借鉴。
7.维护社会稳定,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排查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民主建设。
8.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首违不罚、限期整改等制度措施,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工作人员
大 队 长:李 莉
副 队 长:胡传杰、张鹏
工作人员:靳学明、沈宏章、郑守海、李西河、陈仁义、李孝亮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4-6941770
地 点:马店镇文化站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