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从源头上化解青少年儿童溺水风险,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现将《马店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
征求反馈方式: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
地址: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
电话:0564-6941770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64-6941770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突发溺水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结合我街实际,起草了《马店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初稿。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预警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对容易溺水的地点的认定及预防工作,形成最终稿。三、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镇政府起草。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各村、镇直各单位意见,吸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定稿。
四、主要内容
1.大力开展防范宣传。各村、各学校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排查起底。中心校、派出所、国土所、农综站、水利站、应急管理所等部门,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3.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4.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职责。
马店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从源头上化解青少年儿童溺水风险,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责任感,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实现“平安马店”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特别是暑期将至、汛期来临,青少年儿童涉水、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易发期。通过健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网络,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监管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 切实履行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职责。
中心校负责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帮助青少年儿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确保做到“六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派出所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加强工作指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民政办负责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交管站负责指导码头运营、公路施工等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外来无关人员和青少年儿童进入作业区。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调做好通航水域内青少年儿童溺水险情的搜救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加强对水库、河道、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好并指导各村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对标落实安全防护工作。镇文广站负责做好和指导各景区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巡查。镇卫计办负责与各级各类学校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医疗救治工作。镇应急所负责加强对道路、桥梁及建筑工地等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青少年儿童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严禁青少年儿童擅自进入涉水危险区域。负责做好参与青少年儿童溺水救援工作, 深入学校开展溺水救援场景模拟教学示范,指导溺水救援方法等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镇司法局负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调解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案件。宣传办负责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发放防溺水宣传纸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引导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对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镇团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镇妇联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家庭、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各村要落实落细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细化包保责任。要组织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固定宣传标语;统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游泳圈、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公布联系电话。要建立应急分队, 配备必需设备,经常开展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应对, 有效处置;要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重点水域、沟塘等涉水区域要专人包保,压实责任,明确到人;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对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青少年儿童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留盲区死角。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学校“防溺水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幼儿园召开家长(监护人)会,强化家长(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监护人)的支持和配合。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安排专人对学校及周边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告知提醒学生,同时要报告村或镇党委、政府,迅速落实整改。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集中开展高密度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知识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应急广播、LED显示屏等媒体宣传防溺水相关知识。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所学校要建立“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工作专班、 一套包保机制、一张宣传明白纸、一次上门走访、一份工作清单” 的“六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监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二)强化包保,压实责任。为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双线包保”责任制,即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村民组;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学校。各村和学校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镇村干部、学校教师经常性上门走访、电话随访,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或监护人严格履行安全监护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做实、做细、 做到位。
(三)注重预警,联合防范。各村要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各学校要强化放学、假日前的防溺水教育,加强家校联系、校村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特别强化发生溺水时的施救演练,防止盲目施救造成次生事故或群死群伤。若发生涉及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情况,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中心校。
(四)加强领导,持续督查。为全面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成立马店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班,加强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各村、有关镇直单位要比照成立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专班,做到工作有人抓。为了确保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推进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取得明显实效,成立2个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查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或因防溺水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进行约谈;对因防溺水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溺水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