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内部控制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马店镇 发布时间:2019-09-20 16:3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内部控制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扎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保障组织目标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每个建设项目应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条 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三条 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条 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建设项目负责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六条 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七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第二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将根据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