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窗口行业形象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根据《霍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城关镇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发展思路,营造文明、和谐、优质、快捷的服务环境,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 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时间即日起至 9 月 30 日结束,以后转入常态化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3. 公益宣传专项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利用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涵育文明新风,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同时,遵循“规范、美观、安全、提质”的原则,依法加强户外公益广告管理整治,进一步提升霍邱文明形象。
4. 霍邱县城关镇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谋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2 年 7 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行动)方案,确定具体整治工作措施,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任务目标,组织宣传发动。专项整治,集中行动阶段(2022 年 8 月—9 月)。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分工要求,全面推进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建章立制,常态管理阶段(2022 年 9 月以后)
5. 霍邱县城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发动阶段(7 月 25 日至 8 月 10 日)宣传引导并摸排登记。组织社区(村)工作人员开展犬只摸排、登记、建档等工作,为犬只免疫与办证提供数据参考。集中整治阶段(8 月 11 日至 9 月 20 日)巡查整治并依法查处饲养犬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巩固提高阶段(9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对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保持严管严查态势,不断巩固和深化文明养犬整治成效。
6. 霍邱县城关镇城区背街小巷专项整治。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9月底,完成25条背街小巷路面及下水道改造;20条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及1座公厕的标准化整治任务。2022年12月底共完成50条背街小巷路面及下水道改造、66条背街小巷路灯安装的整治任务;到2025年,计划整治共计150条背街小巷、安装背街小巷路灯约400盏。
7. 霍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筑工地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22 年 7 月 1 日-7 月 31 日),各建筑工地开展全面自查自纠,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二是实施整改阶段(2022 年 8 月 1 日 -8 月 31 日),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三是全面验收阶段(2022 年 9 月 1 日-9 月 30 日),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所有建设项目的参建责任主体开展在建项目创建文明城市建筑工地验收工作,将创建文明城市建筑工地纳入常态化管理。
8. 霍邱县城区居民小区专项整治。调查部署(7 月 30 日前)。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摸清存在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制定整治举措及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推进实施(8 月1 日至 9 月 30 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做到该清必清,该修必修,该换 必换,该建就建,该补就补,基本根治脏、乱、差等乱象。
9. 霍邱县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排查部署(7 月 30 日前)。对照整治内容,摸清存在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制定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推进实施(7 月 30 日至 9 月 30 日)。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做到该清则清,该换则换,基本根治脏、乱、差等乱象。检查评估(10 月份)。对照整治内容,查漏补缺,现场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未限期整改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手段,严格督查考评,确保整治效果。
10.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根据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2022 年8 月1 日 —9月30 日对全镇农贸市场开展为期 2 个月的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全镇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六、创新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2、建立镇、村和组“三级包保服务”机制;镇包保责任组对排查形成清单台账、督促整改落实、验收有关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促进居民转变思想观念、实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解读咨询机关:城关镇办公室
解读人:王祜
联系电话:0564-60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