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关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浏览次数: 来源:城关镇 时间:2024-04-23 15:4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严格按照人大、政协的有关要求,高度负责地办理好县人大、县政协转来或由上级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收到建议和提案后,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登记,并按照建议、提案的性质和要求,送党委书记批示后分到有关部门办理。

三、涉及到几个部门共同处理的建议、提案,其中由本单位主办的应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妥当答复。由本单位协办的,亦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办理,及时向主办单位写出协办意见。

四、相关部门按照领导批示在规定期限内(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办理答复,写出答复意见后,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正式行文。按照本单位办理文件的程序核稿,送单位领导审定后,寄发主送对象和抄送单位,同时将答复件复印交办公室归档。

五、对建议、提案作出答复后,要坚持为人民办实事重实效的原则,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尽快付诸实施,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