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基础目录(征求意见稿) | |||||||||
| 序号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公开内容与要求 | 存在问题 | 公开时限 | 公开期限 | 公开渠道 | 其他要求 | |
| 1 | *政策 | / | 本级政府制定的文件。可链接至上级政策文件库,可关联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调整的,例如正文字体、下载版本、文号、标注成文日期和发文时间、有效性、政策咨询渠道和电话,实现文件与解读关联阅读;具有外部属性其他文件公开去公章的文字版;参照规范性文件适当配套解读;不得公开请示类上行文、非本级政府文件。公开及时;说明信息不得多于一条。 | 1、建议单独设置“政策”模块,隐藏法定主动公开中的栏目(建议由政府办统一调整); 2、未公开本级政府制定的文件;见截图A1。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其他文件:至少公开5年;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需全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可链接至上级政策文件库,可关联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 | 已整改 |
| 2 | 机关简介 | 政府领导 | 政府领导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分工及简介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无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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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组织机构 | 1、乡镇(街道)简介;2、内设机构、基层站所的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3、行政村(社区)的名称、概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各项有变动时实时更新,并对变动前公布的此类信息从网页撤销 | 1、未公开乡镇简介; 2、未公开行政村(社区)的名称、概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见截图A2。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无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4 | 重大行政决 策预公开 |
/ | 公开本单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文件和工程项目等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情况。通过发布征求意见稿或座谈会、论证会、评议、公示等方式征求意见,文件类征集配套起草说明;采纳情况与征集相对应,规范陈述征集时间、方式以及收集到的意见内容,不得直接表述“未收到意见”“本次征集无意见”等不规范信息 | 未公开本单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文件和工程项目等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情况;见截图A3。 | 及时公开 | 5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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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政策解读咨询 | / | 1、有关本级政府制定的文件政策解读。采用文字解读的,解读内容不得与原文大量重复、过于简单以及以起草说明代替,要深入解读制定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可简述)、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结合文件确定是否需要)、新旧差异对比(结合文件确定是否需要)、保障措施或者下一步工作安排(结合文件确定是否需要)。采用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非文字形式解读的不可照搬照抄原文字解读。2、线上、线下政策咨询及宣讲信息。包括:公开县级(或市级)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公开线下开展的政策咨询及宣讲的报道信息。 | 1、未公开有关本级政府制定的文件政策解读; 2、未公开线上、线下政策咨询及宣讲信息;见截图A4。 |
自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政策宣讲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5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6 | 履职信息 | / | 履职事项清单(及时清理失效废止信息;标题规范,信息置顶);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许可、处罚在7个工作日按件公开,其他权力事项根据发生办件结果的实际情况按月汇总公开) | 未公开履职事项清单; 建议及时更新二季度信息;见截图A5-A6。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许可、处罚在7个工作日按件公开 | 5年,其中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最长3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7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1、年度政府及单位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 2、年度政府及单位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 |
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公开 | 10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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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三公”经 费预决算 |
1、年度政府及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2、年度政府及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
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公开 | 10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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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财政专项资金 | 1、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2、专项资金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及时清理失效信息;公开分配到村或到户或到项目的结果;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 1、未公开本年度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2、未公开4月专项资金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建议及时更新5月、二季度信息;见截图A7-A8。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3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10 | 惠民惠农资金 | 1、资金发放结果(到人到户);2、补贴信息查询、投诉举报渠道。(信息置顶,保留最新一条) | 未公开补贴信息查询、投诉举报渠道。(信息置顶,保留最新一条);见截图A9。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3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11 | 招标采购 | 本级的招标采购相关信息。 | 未开设招标采购栏目;未公开本年度本级的招标采购相关信息;见截图A10。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5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限额以上可链接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已整改 | |
| 12 | 基层重点领 域信息公开 |
本单位涉及的基层 重点领域信息 (含两化”领域) |
参照基层重点领域 | 原则上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5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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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建议提案办理 | /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5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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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应急管理 | / | 1、总体(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公开);2、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3、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和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决定、命令、措施等信息。措施与应对结果等。 | 未公开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和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决定、命令、措施等信息,见截图B1。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预警信息保留3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15 | 回应关切 | / | 主动收集研判群众密切关注的堵点信息及社会经济发展热点信息并权威回应。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3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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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监督保障 | / | 本年度统筹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日常推进、培训相关报道信息;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本年度政务公开相关交流稿件。 | 未公开本年度统筹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日常推进、培训相关报道信息、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本年度政务公开相关交流稿件,见截图B2。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5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17 | 其他法定信息 | 政府工作报告 | 历年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未召开人代会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 适时发布 | 10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街道不设置此目录 | ||
| 18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2)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5)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6)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7)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未公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见截图B3-B4。 | 每年4月1日之前 | 3年,2022年以来(参照原有专题时间,也是规范格式开始时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19 | ▲年度重点 工作任务分 解、执行及 落实情况 |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计划的任务分解、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仅表述“已完成、持续推进”等视为未公开。公开重点工作年度报告。 | 未公开分解表、本年度进展,见截图B3。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5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已整改 | ||
| 20 | ▲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 统计信息 |
年度统计信息及年度统计数据分析;月度统计数据;季度统计数据分析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乡镇级别有关统计资料的公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等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公布。对于未公布的乡镇级别有关统计资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申请获取。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至少10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乡镇、街道不设置 | |||
| 21 |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 |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保障五个模块。 | 年度更新,根据变动及时更新 | 无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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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 度报告 |
/ | 1月31日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新版本公开,不缺项、少项,数据符合逻辑,不超过1千字;2.年报不得雷同;3.标题规范;4.提供下载版本;5.陈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内容 | 每年1月31日前 | 2019年以来,与国办保持一致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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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统一参照市级公开样式) | 适时发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公开专区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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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期限由各业务单位报上级政务公开业务主管部门后确定。 2、标*的事项属于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但不重复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中展示。 3、标▲的事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4、其他法定信息中,可根据具体情况,经审批报备后自行添加公开内容。 5、标记红色为省定目录及内容,标黑色为市级详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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