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镇淮河等重点水域禁渔专项整治工作》(草案)的决策依据、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长江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渔业管理,我镇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鱼行为,切实保护我镇淮河等重点水域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切实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大力提升社会满意度,确保渔区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研判和起草过程中,我镇充分考虑了我镇淮河等重点水域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沿河各村意见,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作目标
禁渔期间做到“船上岸、网入库、人上岸”,河湖中没有渔船及三无船舶、水中没有网具。依法取缔地笼、迷魂阵、拦河罾等禁用渔具,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切实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大力提升社会满意度,确保渔区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五、主要任务
(一)禁渔区域和时段。专项整治的重点水域为临水镇陈村至临水镇临水村段,禁渔时段为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标牌、宣传明白纸、手机短信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技术,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多措并举,压实责任。沿河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持有渔船、电捕器具、违规渔(网)具(迷魂阵、大地笼、吸螺机器设备、拦河罾等)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
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严防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信息沟通。
临水镇淮河等重点水域禁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淮河干流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及《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淮河干流等水域禁渔期执法行动计划的通知》《霍邱县淮河等重点水域禁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鱼行为,切实保护我镇淮河等重点水域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禁渔区域和时段。专项整治的重点水域为临水镇陈村至临水镇临水村段,禁渔时段为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整治目标。禁渔期间做到“船上岸、网入库、人上岸”,河湖中没有渔船及三无船舶、水中没有网具。依法取缔地笼、迷魂阵、拦河罾等禁用渔具,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切实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大力提升社会满意度,确保渔区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二、方法步骤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标牌、宣传明白纸、手机短信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技术,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适时组织开展“三无”船舶和非法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对典型案件在电视台、手机台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措施,压实责任
沿河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持有渔船、电捕器具、违规渔(网)具(迷魂阵、大地笼、吸螺机器设备、拦河罾等)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对摸排的持有电捕鱼器、违法网具,要组织执法人员上门收缴,并与其签订《停止违法捕鱼行为承诺书》,组织专抓队伍对禁渔水域网具进行全面清理,对非法捕鱼行为多发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打击行动,提高打击成效。
(三)总结提高,形成长效
各村和有关部门不定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整治成果,同时要不断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部门联动,依法处置,持续抓好禁渔工作
由乡镇政府组织专门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和现场处理,制止违法行为,构成违法须给予行政处罚的,要及时通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镇行政执法和派出所要通力协作、联查联办,对网鱼、钓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依法查处,对携带电鱼、毒鱼、炸鱼等装置、器具或者其他禁用渔具进入禁捕区域进行捕鱼的,由镇禁渔工作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重处。
由镇禁渔办牵头,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水产站、城管执法等多部门联系会商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坚决打击违法捕鱼行为。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村要加强禁渔和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镇禁渔办要经常性开展市场检查、巡查和宣传工作。
各村重点做好宣传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建立辖区内从事电捕鱼和其它违法捕捞人员台账,动员及时上交非法捕捞工具,加强对违法捕捞行为的监督管理,配合执法部门做好非法捕鱼案件的查处。
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镇禁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及日常工作,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专报》等信息,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淮河(陈村至临水段)等重点水域的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村书记要亲自抓,具体抓,调整充实领导组和专抓队伍,做到有人抓、有制度有责任。
(二)加强监督,完善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违法行为信息,增加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查处的案件要及时曝光。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64-6363901),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