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类人群(无收入和低收入),执行每月每平方米1.0元;
二、对二类人群(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执行每月每平方2.0元;
三、对三类人群(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70%、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和特殊情况需要住房救助对象),根据五处小区的位置情况分别确定。
1、城北北七里公租房、渔民上岸安置区公租房执行每月每平方米3.0元;
2、惠民家园公租房、花台安置小区公租房执行每月每平方米3.5元;
3、双湖路公租房执行每月每平方米4.0元。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