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刘丽萍
办公地址:冯井105国道旁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564-634076
邮编:237474
工作职责:
1、负责预算内、预算外和代管资金的收支管理。
2、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做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3、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领导提出有效建议,当好参谋。
4、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植财源,为财政收入的不断壮大奠定基础。
5、指导和协助农村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会计管理工作。
7、协助国税、地税做好税收入库管理工作。
8、负责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全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理日常债权、债务、催欠、物价、审计等工作。
10、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信息及宣传工作。
11、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