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创造整洁、卫生、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霍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邱文明〔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街道卫生、绿化、秩序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范围
全镇范围。
四、内容和标准
“门前三包”是指责任人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实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
包门前卫生:沿街责任人责任地段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全天保洁制。门前保洁要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临街外立面墙体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完好和整洁。冬季降雪期间,应当及时铲雪除冰,保证门前无积雪残冰。包门前卫生还应当确保门内达标,临街门店、摊档应在店、摊内统一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工具,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随时保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时定点投放。
包门前绿化:承担门前绿化的管理。劝阻制止攀折或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做到绿地内无堆放物料、无倾倒垃圾、无摊晒衣物、无设置广告等非法占用绿地,无在门前树木上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等行为,做到门前绿地无杂草污物,花草、树木无攀折,无践踏,无随意破坏绿地,保证树木、花草长势良好。
包门前市容秩序:沿街责任人负责门前市容秩序管理,做到门前区域无店外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乱贴乱画,屋面无堆放垃圾、杂物。制止和劝阻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除“四害”设施等行为,保持店面整洁有序,店招店牌按照规定设置,一店一牌,用语文明、文字规范。灯光亮化设施完好,并按时启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