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政〔2022〕90号
关于印发《曹庙镇“门前三包”责任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创城指挥部安排,现制作《曹庙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曹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曹庙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乡环境和秩序管理,根据《霍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邱文明〔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为目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居民群众讲究卫生、爱护环境、遵守秩序,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等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镇域文明创建水平。
二、内容和标准
“门前三包”责任制,即临街临路店铺(单位)实行责任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责任区是指店铺(单位)门口至绿化带之间的区域(含人行道、绿化带)。
(一)包环境卫生
1.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工具。
2.地面无烟头、纸屑、果皮、杂物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
3.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临街临路外立面墙体和其他附属设施定期维护清洗,保持完好和整洁。
4.冬季降雪期间,及时铲雪除冰,保证门前无积雪残冰。
(二)包绿化美化
1.绿地内无堆放物料、倾倒垃圾、杂草污物、晾晒衣物、违规设置广告等现象。
2.门前树木上无钉钉、架线、挂物现象,无攀折树木践踏花草现象,无随意破坏绿地、毁绿种菜现象。
3.保持店面整洁有序,一店一招,用语文明、文字规范,无破损。
4.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按时启闭。
(三)包公共秩序
1.无店外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贴乱画现象。
2.无私自占用公共车位、乱设停车桩、飞线充电现象。
3.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泊车位顺向有序停放。
4.制止和劝阻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评比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扎实推进。要积极宣传造势,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村组织临街临路店铺(单位)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村、镇政府各留存1份),劝导督促临街临路店铺(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三)加强督查,及时通报。镇级将“门前三包”工作考评与每周环境整治周考评工作结合起来,每周开展督查,通报问题,协调解决“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1.“门前三包”承诺书
2.曹庙镇“门前三包”考评细则
“门前三包”承诺书
为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县域文明程度,本店铺(单位)就“门前三包”作出如下承诺:
一、包环境卫生
1.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工具。
2.地面无烟头、纸屑、果皮、杂物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
3.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临街外立面墙体和其他附属设施定期维护清洗,保持完好和整洁。
4.冬季降雪期间,及时铲雪除冰,保证门前无积雪残冰。
二、包绿化美化
1.绿地内无堆放物料、倾倒垃圾、杂草污物、晾晒衣物、违规设置广告等现象。
2.门前树木上无钉钉、架线、挂物现象,无攀折树木践踏花草现象,无随意破坏绿地、毁绿种菜现象。
3.保持店面整洁有序,一店一招,用语文明、文字规范,无破损。
4.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按时启闭。
三、包公共秩序
1.无店外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贴乱画现象。
2.无私自占用公共车位、乱设停车桩、飞线充电现象。
3.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泊车位顺向有序停放。
4.制止和劝阻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
曹庙镇“门前三包”检查评分细则
检查对象(村): 路段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100分)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检查得分 |
备注 |
环境卫生 (17分) |
1.门店、摊档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扫工具。5分 2.地面无烟头、纸屑、果皮、杂物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25分 3.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临街外立面墙体和其他附属设施定期维护清洗,保持完好和整洁。5分 4.冬季降雪期间,及时铲雪除冰,保证门前无积雪残冰。5分(无降雪不扣分) |
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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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美化
(17分) |
1.绿地内无堆放物料、倾倒垃圾、杂草污物、晾晒衣物、违规设置广告等现象。5分 2.门前树木上无钉钉、架线、挂物现象,无攀折树木践踏花草现象,无随意破坏绿地、毁绿种菜现象。5分 3.保持店面整洁有序,一店一招,用语文明、文字规范,无破损。5分 4.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按时启闭。5分 |
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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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16分) |
1.无店外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贴乱画现象。10分 2.无私自占用公共车位、乱设停车桩、飞线充电现象。5分 3.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泊车位顺向有序停放。20分 4.制止和劝阻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5分 |
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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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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